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4.启9:20.“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表示没有因前面所提到的混乱欲望而灭亡的人。这从“其余未曾被杀的人”和“这些灾”的含义清楚可知:“其余未曾被杀的人”是指所有没有灭亡的人。在圣言中,“被杀”表示属灵地被杀,也就是在永死中灭亡(参看AE 547, 572节)。“这些灾”是指前面所提到的混乱欲望,或源于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以及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欲望的混乱欲望;所有这些都由“从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来表示(可参看AE 578节)。这些被称为“灾”,是因为在圣言中,“灾”表示诸如摧毁人里面的属灵生命,因而摧毁教会的那类事物;它们也表示那些造成按灵义来理解的死亡的事物。简言之,这些主要是指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混乱欲望;因为这些爱就是根,一切属和种的邪恶和虚假,都是从这根生出并长大的。
这也是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的“灾”所表示的:
两个见证人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启示录11:6)
又:
由于雹灾、因这灾极大,人就亵渎神。(启示录16:21)
又:
在一天之内,巴比伦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启示录18:8)
又:
我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因为神的烈怒要藉着这些灾发尽。(启示录15:1, 6, 8)
“灾”(或灾殃、灾患、灾难、灾祸等)表示诸如给人带来属灵死亡、因而完全破坏和摧毁人们中间无论个体还是总体的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一点可见于对接下来提到灾,尤其论述末了七灾的那些经文的解释。
在以下先知书的经文中,“灾”具有相同的含义。以赛亚书: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受灾的伤口的日子,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以赛亚书30:26)
耶利米书:
你的损伤无法医治,你所遭的灾殃极其严重。因我曾用仇敌所遭的灾殃击打你。我必使你恢复健康,给你医好你所遭的灾殃。(耶利米书30:12, 14, 17)
同一先知书:
凡经过以东的人,都必因她所遭的一切灾殃唏嘘。(耶利米书49:17)
又:
凡经过巴比伦的,都必因她所遭的一切灾殃唏嘘。(耶利米书50:13)
摩西五经:
你若不谨守遵行律法的一切话,耶和华就必使你所受的灾成为奇异、又大又长的灾,又恶又久的病。又必将没有写在这律法书上的各样疾病、各样灾殃暗暗降在你身上,直到你灭亡。(申命记28:58, 59, 61)
此处“灾殃”表示属灵的灾殃,属灵的灾殃摧毁灵魂,但不摧毁身体,申命记(28:20–68)列举了这些灾殃。
撒迦利亚书以对应描述了“灾”(或灾殃、灾患、灾难、灾祸等)在灵义上表示什么:
耶和华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列民所用的灾殃,必是这样;各人两脚站立的时候,肉必消没,眼在眶中消没,舌在口中消没。马匹、骡子、骆驼、驴和那些营中一切的牲畜所遭的灾殃与那灾殃一样。(撒迦利亚书14:12, 15)
这些话论及那些努力通过虚假摧毁教会真理的人;“耶路撒冷”表示教义真理方面的教会,“与它争战”表示努力通过虚假摧毁这些真理。“各人两脚站立的时候,肉必消没”表示对那些试图这样做的人来说,对良善的一切意愿都将灭亡,因此他们将变成纯肉体-属世的,因为“肉”表示意愿及其良善或邪恶;“脚”表示属世人的事物,因此“两脚站立”表示只靠这些事物存活。“眼在眶中消没”表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将灭亡,“眼”表示这种理解;“舌在口中消没”表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和对良善的情感都将灭亡。前面解释了这段预言(AE 455b节)。“马匹、骡子、骆驼、驴和一切牲畜所遭的灾殃”表示几乎一样的事物,因为这些动物所遭的“灾殃”表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的丧失,无论属灵的还是属世的;“牲畜所遭的灾殃”表示对良善的一切情感的丧失。
路加福音:
正在约翰打发人去耶稣那里的时刻,耶稣治好了许多人的疾病和恶灵的灾患,又恩赐许多瞎子得以看见。(路加福音7:21)
“恶灵的灾患”是指恶灵施加给人们的痴迷和那时的灾难状态;而这一切都表示相对应的属灵状态。因为主对一切疾病的医治都表示属灵的医治,因此主的奇迹是神性;例如,祂恩赐许多瞎子得以看见,这表示祂将对教义真理的理解赐予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无知之人;强盗给一个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人所造成的伤口(路加福音10:30)也表示属灵的伤口或灾殃,这些伤口或灾殃就是文士和法利赛人给寄居者和外邦人注入的虚假和邪恶;对此,可参看前文(AE 444c节),那里解释了这个比喻的灵义。
233.“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座位,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为预备最后审判而对天堂中一切事物的安排。凡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也不知道教会的纯正真理的人,会以为当最后审判将要到来时,主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还会有其他审判者坐在宝座上。而凡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也知道教会的纯正真理的人,都知道到那时,主不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也不会有其他审判者,而且主也不会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圣言审判每个人,主只是审核,以便一切事都照着公义来审判。事实上,主说: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并且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约翰福音 5:22, 27)
但在另一处祂却说:
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这两处经文并不矛盾,只要知道“人子”是指主的圣言(参看44节);因此,审判的是圣言,主只是审核。
以色列十二支派及其长老表示属于主在天上和地上教会的所有人,抽象而言,表示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251, 349, 369, 808节);十二使徒所表相同(79, 790, 903节)。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路加福音22:30)
“十二”表全部,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348节);“二十四”所表相同。因此,“十二使徒”和“二十四位长老”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十二个宝座”和“二十四个宝座”表示审判的全部。谁不明白,使徒和长老不会审判,也不能审判?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论述审判时,经上会提及“宝座”和“长老”。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审问祂民中的长老。(以赛亚书3:14)
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 5)
启示录: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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