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9:20, 21
583.启9:20, 21.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仍旧不悔改他们手的作为,以至于不可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金、银、铜、石、木的偶像。又不悔改他们的凶杀、魔法、淫乱、偷窃。
“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表示没有因前面所提到的混乱欲望而灭亡的人(584节);“仍旧不悔改他们手的作为”表示那些实际上没有远离诸如来自自我的那类事物的人(585节);“以至于不可拜鬼魔”表示他们不可敬拜自己的混乱欲望(586节);“和那些金、银、铜、石、木的偶像”表示来自自我聪明,支持对肉体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原则的虚假教义(587节);“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表示在它们里面并从它们那里没有丝毫对真理的理解或对良善的感知,因而没有丝毫属灵生命(588节)。
“又不悔改他们的凶杀”表示实际上没有远离灭绝属于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以及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的事物之人(589节);“(不悔改) 魔法、淫乱”表示不远离败坏良善和歪曲真理(590节);“(不悔改)偷窃”表示不远离除去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除去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方法(591节)。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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