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2.“用来伤害”表示他们就这样扭曲教会的真理和良善。这从“伤害”的含义清楚可知,“伤害”是指通过基于感官知识(或科学)或谬误的推理扭曲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在异象中看见的“马”(这话是指着它们的尾巴来说的)表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对圣言的歪曲(参看AE 575节)。从约翰看见这些马的方式可以清楚看出天上的代表性表象是何性质和品质,即:那里的情感当以动物来代表时,就以诸如在我们的世界所看到的那些动物的形式出现;然而,就它们的部位,尤其脸而言,处处都具有多样性,其细节由于对应而表示与被代表的情感有关的各种事物。例如,此处看见的是马,马的头像狮子的头,它们的尾巴像蛇的尾巴,有头,骑在马上的有火胸甲,风信子石或蓝宝石和硫磺。
在灵界每天都会看到各种形式的动物,我也经常看到它们。人若有对应的知识,就能知道每种动物表示什么。因为从天使的心智流出的一切情感都在他们眼前呈现为存在于地上、空中和海里的各种动物的形像,同样呈现为地上植物界中的一切事物和地上矿物界中的一切事物的形像。这就是为何我们世界上的这些事物成为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些代表存在于灵界,是因为灵界有内层和外层的属灵事物;内层属灵事物是诸如属于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或属于对真理的理解和良善智慧的一切;外层属灵事物则被主如此创造,以至于作为衣服披在内层属灵事物上;当这些穿上衣服,并被投入时,诸如在自然界中的那些形式就开始存在;因此,内层属灵事物最后终止于这些形式,并在它们里面拥有自己的终端存在。
VII.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不仅省察人的生活行为,还省察人意愿的意图
532.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不仅省察人的生活行为,而且省察人意愿的意图,因为理解力和意愿产生行为,或是行为的原因。事实上,人出于其思维说话,出于其意愿行动;因此,言语是说话的思维,行为是行动的意愿。这是话语和行为的源头,所以毋庸置疑,当身体犯罪时,意愿和思维这两者都犯罪了。诚然,人可能会悔改身体所行的邪恶,却仍思考和意愿邪恶;但这就像砍掉坏树的树干,却把它的根留在地里;这根会再次长出同样的坏树,并开枝散叶。然而,当这根也被拔除时,情况就不同了;当人省察自己意愿的意图,通过悔改除去自己的邪恶时,这种情况就发生在他身上。当人省察自己的思维时,他就是省察自己意愿的意图,因为意图就表现在这些思维中;例如,当他的思维、意愿和意图倾向于报复、通奸、偷盗、假见证,因而倾向于欲望,也倾向于对神,圣言和教会的亵渎等等时。如果他继续把注意力转向这些邪恶,然后考虑一下,若对法律和名声丧失的惧怕不再形成障碍,他是否会实际犯下这些邪恶,如果经过这样的考虑,他决定不意愿它们,因为它们是罪,那么他就真正从内在悔改了;当这些邪恶让他感到快乐,他可以自由地犯下它们,但仍抵制和放弃它们时,尤其如此。反复如此行的人就会发现,当邪恶的快乐返回时,它们不再令人快乐,最终他判它们下地狱。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凡想得着灵魂的,将要丧失它;凡为我丧失灵魂的,将要得着它。(马太福音10:39)
通过这种悔改除去其意愿的邪恶的人,就像一个人适时拔除魔鬼撒在他田里的稗子,以便主神救主播下的种子找到一片干净的土壤,并长成庄稼(马太福音1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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