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80

580.启9:19.

580.启9:19.“它们的能力是在口里”表示对他们来说,感官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是极其强大的,或说拥有最大的能力。这从“它们的能力”和“口”的含义清楚可知:“它们的能力”是指极其强大或拥有能力;“口”是指感官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口和属于口的事物表示属于理解力、思维和由此而来的言语的事物,因为这些对应于口。事实上,被囊括在“口”这个词里面的一切器官,如喉、声门、喉咙、舌头、嘴巴、嘴唇,都是为理解力用来发声和说话服务的器官;这就是为何“口”表示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但人的思维分为内层和外层,或说既有属灵的,也有属世的、感官的,故“口”表示诸如属于所论述的那个人的那些思维,在此表示感官思维,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已经通过邪恶之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感官思维是最低级的思维,是物质化和肉体化的。所有在生活上处于邪恶,并由此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都处于这种思维,无论他们被认为多么有学问、多么聪明,也无论他们多么有能力以一种优美的次序把他们的虚假组合起来,并用优雅和雄辩的语言修饰它们。

“口”由于对应,因而在属灵意义上表示思维,但在属世意义上表示话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义人的口默想智慧。(诗篇37:30)

此处“口”表示出于情感的思维,因为人由此,而不是从口及其话语默想智慧。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必赐你们口才智慧,是你们一切敌人所敌不住的。(路加福音21:15)

此处口明显表示出于理解力的言语,因而表示人说话所出于的思维。马太福音:

不是入口的使人污秽,乃是从口里出来的使人污秽。凡入口的,是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但从口里发出来的,是从心里出来的。从心里出来的,有恶念、凶杀、通奸、苟合、偷盗、假见证、毁谤。(马太福音15:11, 17–19)

“入口的”在字义上表示各种食物,这些食物在身体里发挥功用之后,就经由肚腹落在茅厕里;但“入口的”在灵义上表示从记忆,以及从世界进入思维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也对应于食物。而进入思维,同时没有进入意愿的事物不会使一个人污秽,因为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对人来说,只是进入他的一个途径,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那些只进入思维,不再往前走的事物,可以说经由肚腹被排到茅厕里;“肚腹”由于对应而表示灵人界,思维从灵人界流入到人那里,而“茅厕”表示地狱。

必须知道,人不能从邪恶和随之而来的虚假中洁净,除非他里面的不洁之物出来,以至于进入思维,在那里被看见、认出、分辨出来并弃绝。这清楚表明,“入口的”在灵义上表示从记忆和世界进入思维的东西;而“从口里出来的”在灵义上表示出于意愿或爱的思维。因为“心”表示人的意愿和爱,而思维从心里出来进入口,并从口里出来;由于爱和意愿构成整个人,爱如何,这个人的品质就如何,所以由此发出进入口并从口中出来的东西就是那使人污秽的。这些就是各种邪恶,这一点从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明显看出来。主的这些话在众天堂就是这样来理解的。“心”表示意愿和爱(参看AE 167节)。

以赛亚书:

有一撒拉弗飞到我跟前,手里拿着烧红的炭,是从坛上取下来的;他沾我的口,说,看,这炭沾了你的嘴唇;因此,你的罪孽便除掉,你的罪就赦免了。(以赛亚书6:6, 7)

“一撒拉弗用从坛上取下来的烧红的炭沾先知的口和嘴唇”表示他的内在洁净,也就是理解力和意愿的洁净,以及由此开启教导功能。“从坛上取下来的烧红的炭”表示神性之爱,一切洁净都来自神性之爱,“口和嘴唇”表示思维和情感,或也可说,理解力和意愿;当这些被洁净时,人就远离罪孽和罪;因此,经上说:“因此,你的罪孽便除掉,你的罪就赦免了。”谁都能看出,罪孽不是通过把烧红的炭用到口和嘴唇上而被除去的。属于口的事物对应于智力或理解力的事物,因为声音和话语是从它们发出来的(可参看《属天的奥秘》,8068, 9384);“从口,从心”表示从理解力,从意愿(AC 3313, 8068节)。


诠释启示录 #1173

1173.启18:1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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