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9

579.启9:18.

579.启9:18.“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都被它们灭绝了。这从“人的第三部分”、“杀”、“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第三部分”是指真理的一切聪明,或对真理的一切理解,由于属灵生命由此而来,所以也表示属灵生命;“杀”是指灭绝,因为当对真理的理解被灭绝时,人就被属灵地杀死了(参看AE 315a,b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AE 280, 546节);“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是指源于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以及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真理和良善的欲望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参看AE 578节)。由此清楚可知,这些话是何含义。这些话论及在异象中看见的马,因为火与烟,并硫磺是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由于在异象中看见的“马”表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对圣言的歪曲,所以很明显,“火与烟,并硫磺”表示导致歪曲的东西,也就是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以及对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种歪曲是通过在圣言的意义和对圣言的理解上基于谬误的思维和推理发生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纯粹的谬误思考时,他只从诸如在字义中第一眼看见的那类事物,而不是从任何内在的字义思考。因此,他对他从圣言所获得的一切教义形成最粗俗、最粗糙的观念,如:神发怒,惩罚人,把人投入地狱,试探他们,后悔,以及其它许多类似的事。

此外,他根本不属灵地,而是肉体和物质地思考他在圣言中读到的一切;因此,他的思维是纯感官的;当思维是纯感官的时,它只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当它来自这些爱时,就只来自邪恶和虚假。因此,当这样一个人独自一人,从他的灵思考时,他就出于这些爱的情感思考,并把它们与圣言里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当圣言的神性事物与这些爱结合时,其中的一切事物都被玷污和歪曲了,因为圣言的神性事物只能与属天之爱或属灵情感结合在一起;如果它们与其它某种爱或其它某种情感结合,那么被称为属灵心智的高层心智就关闭了,只有被称为属世心智的低层心智打开。事实上,对那些将圣言的真理与自我之爱的情感结合起来的人来说,属世心智也关闭了,只有该心智的终端打开;这终端被称为感官层,与身体粘附得最紧密,离世界也最近。因此,人的灵变得肉体化,与天使无份,因为天使都是属灵的。


揭秘启示录 #634

634.“若有人拜兽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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