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8.“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表示源于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以及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真理和良善的欲望的思维和随之而来的推理。这从“口”、“火”、“烟”和“硫磺”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思维和随之而来的推理(对此,可参看对启示录9:19的解释);“火”是指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对邪恶的爱(参看AE 504c–e, 539节);“烟”是指源于对邪恶的爱的密集虚假(也可参看AE 494, 539节);“硫磺”是指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欲望。
这就是“硫磺”的含义,这一点可从提到它的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摩西五经:
耶和华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创世记19:24)
路加福音: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雨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 30)
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居民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之虚假的人;由于源于这爱的邪恶之虚假毁灭了他们,所以有火与硫磺雨降下来,降“硫磺”雨,是因为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的欲望,降“火”雨,是因为这欲望从自我之爱爆发出来。当人子显现时,情况将是这样,这表示那时,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之虚假将摧毁教会。在灵界,当处于源于这爱的虚假的恶人被扔进地狱时,这种雨就会出现。
摩西五经:
你们的儿子和外人看见这地的灾殃和疾病时,会说什么?遍地都是硫磺,盐卤和火迹;没有耕种,没有出产,地上连草都不生长,好像所多玛、蛾摩拉、押玛、洗扁的倾覆一样。(申命记29:22, 23)
如果以色列人不遵守诫命和律例,又拜别神,那么这些就是威胁他们的诅咒;由于那时教会将被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荒废和毁灭,所以经上说,那时“遍地都是硫磺,盐卤和火迹”,“地”表示教会;“没有耕种,没有出产,地上连草都不生长”表示将不再接受或产生来自良善的任何真理。
以赛亚书:
原来陀斐特早已预备好了,是为君王预备的;他必下入又深又宽的地方;其中堆的是火与许多木柴;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的溪流,把它点燃起来。(以赛亚书30:33)
此处“陀斐特”表示对摧毁教会一切真理和良善的可怕而残忍的爱,尤其对摧毁纯真之良善的残忍欲望掌权的地狱。“他必下入又深又宽的地方”表示这可怕的地狱源于邪恶之虚假;为之预备的“君王”表示地狱的虚假本身;“其中堆的是火与木柴”表示属于这爱的各种邪恶;由于这个地狱燃烧着一种摧毁的欲望,所以经上说:“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的溪流,把它点燃起来。”事实上,在那里,一旦从任何人那里听到教会的真理,感知到教会的良善,他们就燃烧起摧毁并灭绝它们的狂热。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地上的溪河必变为沥青,它的尘土必变为硫磺,这地必成为烧着的沥青;昼夜不熄,它的烟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8–10)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表示主的降临,以及那时祂所施行的最后审判;变为沥青的“溪河”和变为硫磺的“尘土”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的人被扔进的地狱;“烧着的沥青,昼夜不熄”表示地狱之爱的邪恶及其惩罚;永远上腾的“烟”表示来自那邪恶的可怕虚假。
以西结书:
我要用瘟疫和血恳求歌革;我要下涨溢的雨,又将冰雹石、火和硫磺如雨般下在他身上。(以西结书38:22)
“歌革”表示那些将一切敬拜都置于一种神圣和虔诚的外在,却不置于内在之物的人;而事实上,外在敬拜的品质取决于内在敬拜的品质。经上说“耶和华要下涨溢的雨,又将冰雹石、火和硫磺如雨般下在他们身上”,这表示虚假和邪恶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火和硫磺”表示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这两者都是属恶魔的。
诗篇: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烈火、硫磺;暴风必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这些话表示恶人将被他们自己的虚假之邪恶和自己的邪恶之虚假毁灭;对他们来说,它们将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网罗、烈火、硫磺”表示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必作他们杯中份的“暴风”表示对一切真理的摧毁。显然,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耶和华要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烈火和硫磺,因为经上还说,祂要在他们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因此,“烈火、硫磺”表示诸如彻底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那类事物。
同样在约伯记:
硫磺必散布在恶人的居所之上。(约伯记18:15)
“硫磺”表示诸如摧毁人里面教会的一切事物的那种邪恶之虚假;这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的虚假,就是诸如那些住在所多玛和蛾摩拉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此,经上说:
不仅城和居民,连平原和田间生长的都覆灭了。(创世记19:25)
“田间生长的”表示涌现的教会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火与硫磺”具有类似含义:
若有人拜兽和兽像,这人必被火与硫磺折磨。(启示录14:9, 10)
又:
那兽和假先知活活地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又:
魔鬼被扔在火与硫磺的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启示录20:10)
又:
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都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有他们的份。(启示录21:8)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实存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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