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8

578.“有火、有烟

578.“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表示源于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以及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真理和良善的欲望的思维和随之而来的推理。这从“口”、“火”、“烟”和“硫磺”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思维和随之而来的推理(对此,可参看对启示录9:19的解释);“火”是指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对邪恶的爱(参看AE 504c–e, 539节);“烟”是指源于对邪恶的爱的密集虚假(也可参看AE 494, 539节);“硫磺”是指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欲望。

这就是“硫磺”的含义,这一点可从提到它的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摩西五经:

耶和华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创世记19:24)

路加福音: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雨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 30)

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居民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之虚假的人;由于源于这爱的邪恶之虚假毁灭了他们,所以有火与硫磺雨降下来,降“硫磺”雨,是因为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的欲望,降“火”雨,是因为这欲望从自我之爱爆发出来。当人子显现时,情况将是这样,这表示那时,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之虚假将摧毁教会。在灵界,当处于源于这爱的虚假的恶人被扔进地狱时,这种雨就会出现。

摩西五经:

你们的儿子和外人看见这地的灾殃和疾病时,会说什么?遍地都是硫磺,盐卤和火迹;没有耕种,没有出产,地上连草都不生长,好像所多玛、蛾摩拉、押玛、洗扁的倾覆一样。(申命记29:22, 23)

如果以色列人不遵守诫命和律例,又拜别神,那么这些就是威胁他们的诅咒;由于那时教会将被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荒废和毁灭,所以经上说,那时“遍地都是硫磺,盐卤和火迹”,“地”表示教会;“没有耕种,没有出产,地上连草都不生长”表示将不再接受或产生来自良善的任何真理。

以赛亚书:

原来陀斐特早已预备好了,是为君王预备的;他必下入又深又宽的地方;其中堆的是火与许多木柴;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的溪流,把它点燃起来。(以赛亚书30:33)

此处“陀斐特”表示对摧毁教会一切真理和良善的可怕而残忍的爱,尤其对摧毁纯真之良善的残忍欲望掌权的地狱。“他必下入又深又宽的地方”表示这可怕的地狱源于邪恶之虚假;为之预备的“君王”表示地狱的虚假本身;“其中堆的是火与木柴”表示属于这爱的各种邪恶;由于这个地狱燃烧着一种摧毁的欲望,所以经上说:“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的溪流,把它点燃起来。”事实上,在那里,一旦从任何人那里听到教会的真理,感知到教会的良善,他们就燃烧起摧毁并灭绝它们的狂热。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地上的溪河必变为沥青,它的尘土必变为硫磺,这地必成为烧着的沥青;昼夜不熄,它的烟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8–10)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表示主的降临,以及那时祂所施行的最后审判;变为沥青的“溪河”和变为硫磺的“尘土”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的人被扔进的地狱;“烧着的沥青,昼夜不熄”表示地狱之爱的邪恶及其惩罚;永远上腾的“烟”表示来自那邪恶的可怕虚假。

以西结书:

我要用瘟疫和血恳求歌革;我要下涨溢的雨,又将冰雹石、火和硫磺如雨般下在他身上。(以西结书38:22)

“歌革”表示那些将一切敬拜都置于一种神圣和虔诚的外在,却不置于内在之物的人;而事实上,外在敬拜的品质取决于内在敬拜的品质。经上说“耶和华要下涨溢的雨,又将冰雹石、火和硫磺如雨般下在他们身上”,这表示虚假和邪恶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火和硫磺”表示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这两者都是属恶魔的。

诗篇: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烈火、硫磺;暴风必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这些话表示恶人将被他们自己的虚假之邪恶和自己的邪恶之虚假毁灭;对他们来说,它们将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网罗、烈火、硫磺”表示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必作他们杯中份的“暴风”表示对一切真理的摧毁。显然,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耶和华要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烈火和硫磺,因为经上还说,祂要在他们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因此,“烈火、硫磺”表示诸如彻底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那类事物。

同样在约伯记:

硫磺必散布在恶人的居所之上。(约伯记18:15)

“硫磺”表示诸如摧毁人里面教会的一切事物的那种邪恶之虚假;这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的虚假,就是诸如那些住在所多玛和蛾摩拉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此,经上说:

不仅城和居民,连平原和田间生长的都覆灭了。(创世记19:25)

“田间生长的”表示涌现的教会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火与硫磺”具有类似含义:

若有人拜兽和兽像,这人必被火与硫磺折磨。(启示录14:9, 10)

又:

那兽和假先知活活地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又:

魔鬼被扔在火与硫磺的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启示录20:10)

又:

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都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有他们的份。(启示录21:8)


诠释启示录 #1082

1082.“又要吃她

1082.“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这从“肉”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其邪恶;此处“肉”是指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吃”是指吞噬,但在此是指完全弃绝,因为这话论及弃绝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的改革宗教徒,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主要在于为了各种赎罪而向他们圣徒的偶像和坟墓,以及修道院和修道士们自己献上的礼物。由此可知,这些话也是指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因为当他们要吃的“肉”所表示的虚假和邀功的良善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

在圣言中,“肉”具有各种含义。它表示人的自我,因而要么表示他的良善,要么表示他的邪恶,由此表示整个人。但在至高意义上,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肉”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很明显,“肉”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这自我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圣餐中被称为祂的身体。在那里,“身体”,也就是“肉”,是指神性良善,“血”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b节)。由于“饼和酒”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饼”是指神性良善,“酒”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吩咐用这些取代肉和血。

亚伦,他的儿子,那些献祭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可以吃的祭牲的肉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肉是圣的(可参看出埃及记12:7–9; 29:31–34; 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一个不洁净的人若吃了那肉,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食物(利未记22:6–7);这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在主国的桌子上有献祭的肉(以西结书40:43)。在约翰福音,主的神性人身也被称为“肉身”: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肉(或肉体、肉身)”也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肉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和爱。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早晨寻求你;我灵魂渴求你;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内心,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渴望耶和华,向永生神欢呼的“肉体”表示在意愿的良善方面的人,因为人的“肉”对应于其意愿的良善或邪恶,“血”对应于其理解力的真理或虚假;此处“肉体”表示意愿的良善,因为它渴望耶和华,向神欢呼。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他必起来,立在尘土之上;后来这些事物必被我的皮肤包围,我必从我的肉看见神。(约伯记19:25–27)

从一个人的肉看见神表示从被主变新的他自愿的自我,因而从良善。以西结书:

我必在山谷中间所看见的骸骨上加上筋,使肉长在他们身上,又将皮遮蔽他们,赐灵给他们,叫他们活过来。(以西结书37:6, 8)

此处“肉”也表示从主,因而从良善变新的意愿的自我。至于“骸骨”和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18b—419, 665节)。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勇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和为奴的、小的和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以西结书39:17–19)

此处“肉”不是指肉,而是指各种良善,这是很明显的。

而另一方面,“肉”表示人自愿的自我,就本身来说,这自我是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他们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他们各人必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各人必吃另一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必惩罚你们七倍,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此处“肉”表示人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吃它和使人吃它表示将这邪恶归给人自己。同样在马太福音,“肉”表示人的自我: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和血启示给你的。(马太福音16:17)

约翰福音: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匹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同一福音书: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自出生时起他的自我,由这些经文中的“肉(或肉体、肉身)”来表示,也由以色列人在旷野所贪求的肉来表示,他们因此被大灾祸击打,那地方由此被称为贪欲之坟墓(民数记11:4–34)。此外,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一切肉体”,“一切肉体”是指每个人(如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 5; 以及别处)。

(关于圣言续)

属灵之物通过流注在属世之物中呈现出与它自己相对应的东西,是为了目的可以成为原因,原因可以成为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可以在结果中将自己呈现为可见的和可感觉的。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自创造时就存在于每一个天堂中。目的是爱之良善,原因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结果是功用。因此,爱是那产生者,由此而来的产物属于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爱。在我们世界的最终产物是各种各样的,与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物体一样多。一切产物都是对应。

由于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都存在于每个天堂中,所以每个天堂里面都必有产物,也就是对应,这些产物或对应在形式和样子上就像我们地上三个王国中的物体;由此清楚可知,每个天堂在外表上就像我们的地球,仅照着层级而不同。为叫圣言是完全的,也就是说,由包含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构成,或由功用构成,在功用中,真理是原因,良善是目的,爱是那产生者,它必须由对应构成;由此可推知,每个天堂的圣言都像我们世界的圣言,仅照着层级而在卓越和美丽上而不同。我们将在其它地方解释这种不同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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