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8.“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表示源于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以及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真理和良善的欲望的思维和随之而来的推理。这从“口”、“火”、“烟”和“硫磺”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思维和随之而来的推理(对此,可参看对启示录9:19的解释);“火”是指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对邪恶的爱(参看AE 504c–e, 539节);“烟”是指源于对邪恶的爱的密集虚假(也可参看AE 494, 539节);“硫磺”是指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欲望。
这就是“硫磺”的含义,这一点可从提到它的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摩西五经:
耶和华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创世记19:24)
路加福音: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雨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 30)
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居民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之虚假的人;由于源于这爱的邪恶之虚假毁灭了他们,所以有火与硫磺雨降下来,降“硫磺”雨,是因为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的欲望,降“火”雨,是因为这欲望从自我之爱爆发出来。当人子显现时,情况将是这样,这表示那时,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之虚假将摧毁教会。在灵界,当处于源于这爱的虚假的恶人被扔进地狱时,这种雨就会出现。
摩西五经:
你们的儿子和外人看见这地的灾殃和疾病时,会说什么?遍地都是硫磺,盐卤和火迹;没有耕种,没有出产,地上连草都不生长,好像所多玛、蛾摩拉、押玛、洗扁的倾覆一样。(申命记29:22, 23)
如果以色列人不遵守诫命和律例,又拜别神,那么这些就是威胁他们的诅咒;由于那时教会将被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荒废和毁灭,所以经上说,那时“遍地都是硫磺,盐卤和火迹”,“地”表示教会;“没有耕种,没有出产,地上连草都不生长”表示将不再接受或产生来自良善的任何真理。
以赛亚书:
原来陀斐特早已预备好了,是为君王预备的;他必下入又深又宽的地方;其中堆的是火与许多木柴;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的溪流,把它点燃起来。(以赛亚书30:33)
此处“陀斐特”表示对摧毁教会一切真理和良善的可怕而残忍的爱,尤其对摧毁纯真之良善的残忍欲望掌权的地狱。“他必下入又深又宽的地方”表示这可怕的地狱源于邪恶之虚假;为之预备的“君王”表示地狱的虚假本身;“其中堆的是火与木柴”表示属于这爱的各种邪恶;由于这个地狱燃烧着一种摧毁的欲望,所以经上说:“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的溪流,把它点燃起来。”事实上,在那里,一旦从任何人那里听到教会的真理,感知到教会的良善,他们就燃烧起摧毁并灭绝它们的狂热。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地上的溪河必变为沥青,它的尘土必变为硫磺,这地必成为烧着的沥青;昼夜不熄,它的烟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8–10)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表示主的降临,以及那时祂所施行的最后审判;变为沥青的“溪河”和变为硫磺的“尘土”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的人被扔进的地狱;“烧着的沥青,昼夜不熄”表示地狱之爱的邪恶及其惩罚;永远上腾的“烟”表示来自那邪恶的可怕虚假。
以西结书:
我要用瘟疫和血恳求歌革;我要下涨溢的雨,又将冰雹石、火和硫磺如雨般下在他身上。(以西结书38:22)
“歌革”表示那些将一切敬拜都置于一种神圣和虔诚的外在,却不置于内在之物的人;而事实上,外在敬拜的品质取决于内在敬拜的品质。经上说“耶和华要下涨溢的雨,又将冰雹石、火和硫磺如雨般下在他们身上”,这表示虚假和邪恶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火和硫磺”表示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这两者都是属恶魔的。
诗篇: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烈火、硫磺;暴风必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这些话表示恶人将被他们自己的虚假之邪恶和自己的邪恶之虚假毁灭;对他们来说,它们将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网罗、烈火、硫磺”表示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必作他们杯中份的“暴风”表示对一切真理的摧毁。显然,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耶和华要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烈火和硫磺,因为经上还说,祂要在他们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因此,“烈火、硫磺”表示诸如彻底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那类事物。
同样在约伯记:
硫磺必散布在恶人的居所之上。(约伯记18:15)
“硫磺”表示诸如摧毁人里面教会的一切事物的那种邪恶之虚假;这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的虚假,就是诸如那些住在所多玛和蛾摩拉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此,经上说:
不仅城和居民,连平原和田间生长的都覆灭了。(创世记19:25)
“田间生长的”表示涌现的教会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火与硫磺”具有类似含义:
若有人拜兽和兽像,这人必被火与硫磺折磨。(启示录14:9, 10)
又:
那兽和假先知活活地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又:
魔鬼被扔在火与硫磺的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启示录20:10)
又:
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都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有他们的份。(启示录21:8)
64.神性全在可通过天使和灵人在灵界出现在彼此面前的奇妙方式来说明。由于灵界没有空间,只有空间的表象,所以一位天使或一个灵人可以瞬间与另一个人同在,只要后者进入一种相似的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因为正是这两者制造了空间的表象。这就是与那里的所有人同在的性质,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即:在那里,我能看见附近的非洲人和亚洲人或印度人,尽管在地上,他们相隔数千英里;事实上,我甚至能与我们太阳系星球上的人同在,也能与属于其它星系的星球上的人同在。由于这种同在不在空间中,而是在空间的表象中,所以我与使徒们、已故的教皇、皇帝和君主进行了交谈,也与当代的教会改革者,或现代教会的创始人,即路德、加尔文、梅兰希顿进行了交谈,还与来自遥远地区的其他人进行了交谈。既然就连天使和灵人都有这种同在的方式,那么对于宇宙中的无限神性同在来说,还有什么限制呢?
天使和灵人之所以具有这种同在的方式,或说这种同在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一切爱之情感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理解力之思维都在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任何人都可以想到印度的一个兄弟、亲戚或朋友,然后专注于他们,就好像与他们同在。同样,他也可以通过回忆来感受对他们的爱。通过每个人都熟悉的这些例子,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神性全在。人类的思维提供了其它例子;因为当有人回想起他在各个地方旅行时所看到的东西时,就好像他又出现在这些地方。事实上,就连肉体视力也模仿了这种同在;它只有通过中间物体才会注意到距离,可以说距离是通过这些中间物体来测量的。事实上,如果中间物体没有表明太阳如此遥远,那么这太阳本身就会靠近眼睛,甚至仿佛在眼睛里。光学作家们在他们的著作中已经指出,事实就是这样。这种同在既属于人的理解力视觉,也属于他的肉体视觉,因为是他的灵在通过他的眼睛观看;但动物不是这种情况,因为动物没有属灵视觉。这一切能使我们看到,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前几节(TCR 61—62节)已经说明,祂在地狱也是全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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