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5

575.启9:17.

575.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对圣言的歪曲。这从“马”和“骑马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对圣言的理解(参看AE 355, 364, 372a—373, 381—382节),在此是指对它的歪曲,因为经上说“他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骑马的”是指那些理解圣言的人,关于这种含义,也可参看前面引用的经文,但在此是指基于谬误对圣言含义的推理,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感官人及其基于谬误的推理(参看AE 569节),还因为经上说他“在异象中”看见它们,而不是像以前“在灵里”;此处“在异象中”看见表示从谬误看见。

人或人的灵所看见和从中看见的异象,具有两种类型。有真实的异象,也有不真实的异象。真实的异象是诸如真实出现在灵界、与天使的思维和情感完美对应的那类事物的异象;因此,它们是真实的对应。预言真理的先知所拥有的异象就是这样的;向约翰显现、整个启示录所描述的异象也是这种。但不真实的异象在外在形式上拥有和真实的异象一样的表象,在内在形式上却不一样;它们是由灵人通过幻想产生的。那些预言虚妄的事或谎言的先知就拥有这类异象。所有这些异象因不是真实的,故都是谬误;因此,它们也表示谬误。由于约翰就是在这类异象中看见“马和骑马的”,所以它们表示基于谬误的推理,因而表示对圣言的歪曲。

由于写圣言的先知拥有真实的异象,而也被称为先知的其他人拥有不真实的异象,但他们的异象是虚妄的,被称为“谎言”,所以重要的是,要知道什么是异象。真实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因为它们对应于天使的内层,也就是他们的心智,即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事物,因此它们表示这类事物。事实上,属于天使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属灵之物以诸如出现在自然界的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那类形式为衣给自己披上,所有这些形式都是对应,就是诸如先知们所看见,并表示它们所对应的事物的那种。但灵界也有不是对应的表象;这些表象是由灵人,尤其恶灵通过幻想产生的,因为通过幻想,这些灵人能使宫殿、充满装饰品的房屋,以及装饰性的服装出现;他们还能给自己长出漂亮的脸蛋,以及其它类似性质的表象;可一旦幻想停止,它所产生的这一切事物就都消失了,因为它们是其中没有任何内在事物的外在。这类异象因靠幻想存在,故表示谬误,因为它们欺骗感官,并谬误地使事物看起来像真实的事物。由于这些谬误就是此处所表示的,所以经上说:“我在异象中看见马。”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基于谬误的推理,故这里要解释一下谬误的性质。

在属世、文明、道德和属灵事物上有许多谬误;但此处所指的,是属灵事物上的谬误,所以我想通过几个例子说明属灵事物上的谬误是何性质和品质。感官人处于谬误,因为他的一切思维观念都来自世界,并通过身体感官进入;因此,他从这些思维观念来思考属灵事物并得出关于它们的结论。此外,感官人不知道什么叫属灵之物,并且以为在自然界之上不可能有任何东西,即便有,它也是自然和物质的。他根本不能理解像自然界中的物体那样的事物能存在于灵界,例如乐园、灌木丛、花坛、草地、宫殿和房屋会出现在那里。感官人声称,这些事物都是幻想,尽管他知道,当先知在灵里时,他们就看见类似事物。感官人不相信这些事物存在于灵界,因为他认为,凡不能用肉眼看见,或用某种感官感知到的东西都不存在,或说都是虚无。

那些基于谬误判断的人根本不能理解,人死后具有完整的人的形式,天使就具有这种形式;因此,他们否认人死后是人的形式,声称,他们(即死后的人)是幽灵,或类似呼吸的东西,没有眼睛、耳朵或嘴巴,因而没有视觉、听觉,或言语,在空中飞来飞去,等待身体的复活,好叫他们得以看见、听见并说话。他们之所以这样说,这样相信,是因为他们出于身体感官的谬误思考。那些基于感官谬误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将一切事物都归于自然界,几乎不将任何事物归于神性;即便将创造归于神性,他们仍以为一切事物都转移到了自然界,出现的一切结果都只从自然界发出,无一从灵界发出。当他们看见与蚕、蝴蝶、蜜蜂有关的奇妙的事,并从所有动物从卵中出生看到奇妙的现象,以及其它无数类似性质的事时,只视它们为自然界的作工,或说以为自然界是这些事物的唯一创造者,根本不能思想灵界和它进入自然界的流注,也根本不能思想这些奇妙事物从这个源头存在和持续存在。而事实上,神性不断经由灵界流入自然界,并产生这些事物,自然界被创造是为了作为从灵界发出并流入的这些事物的衣服而为它们服务的。不过,详述教会的感官人所相信的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谬误会占用大量篇幅;《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3节)提到了其中一些谬误。


诠释启示录 #982

982.“叫他能用火

982.“叫他能用火烤人”表示由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产生的对歪曲真理的欲望。这从“热”和“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参看AE 481节);“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因而是指对各种邪恶的欲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可参看AE 162, 171, 506, 510, 512, 517, 650a, 653a, 950—951节)。由于这些爱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在其延续中被称为贪婪,也被称为欲望,所以“用火烤人”表示对来自各种邪恶的虚假,因而对作恶或伤害他人的贪婪或欲望;因为这是那些处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之人的生活快乐。正是由于这种快乐,这些爱的延续才被称为贪婪和欲望。

在世上,几乎没有人知道,所有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照着这爱的快乐而以伤害那些不与他们构成一体的人为乐。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死后的这些人身上很明显地看出来;那时,他们生活的快乐就是以任何方式伤害其他人,向他们行恶,尤其善人。他们的这种快乐就是仇恨的快乐;因为他们仇恨,并出于仇恨迫害所有敬拜主的人。在世上,这种仇恨因外在约束而没有在他们身上表现出来,这些外在约束就是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利益、职业、快乐和生命。他们被阻止和约束,免得它出现在别人眼前;但它隐藏在他们的灵里;因此,死后,当一个人成为一个灵,外在约束从他那里被除去时,它就会爆发出来;只要缰绳松开,他甚至会杀人。这就是“用火烤人”的含义。

之所以说“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叫他能用火烤人”,“日头”表示对神的爱,“热”和“火”或“用火烤人”表示对虚假和作恶的欲望,是因为对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的爱和欲望,通过对来自天堂的良善和真理的爱或情感的流注而在恶人身上出现并变得显而易见。天堂的爱和情感流入恶人到何等程度,恶人就在何等程度上燃起对作恶和说假话的狂热和欲望。原因在于,在他们身上,天堂的一切良善都变成邪恶,天堂的一切真理都变成虚假。因为他们那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层与天上的事物截然相反,凡流入一种相反形式的东西都会变成相反的东西或反面。当流入的东西变得强大时,它就会变成愤怒;它若占上风,或变得极其强大,就会变成折磨。当良善强有力地流入恶人时,恶人要么大发雷霆,要么陷入地狱的折磨。但当邪恶强有力地流入善人时,善人也会陷入极其痛苦的状态,还陷入良心的某种折磨。

这些效果的至内在原因是,在整个世界,无论灵界还是自然界,所有人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生命都从唯一的生命源泉,也就是主那里发出,各人照各人的生命品质,因而照其爱的品质接受这生命;因此,那些在自己里面将天堂之爱变成地狱之爱的人不能不将从天堂流入的爱变成他们自己的爱,就像太阳的热和光在流入地上的物体时,通常所行的一样;其中一些物体凭这流注发出甜味,一些物体则发出臭味;然而,热和光在它们自己里面都是一样的,并且来自唯一的源头,就是太阳。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通奸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是与人同在的天堂,所以可推知,一个人热爱通奸到何等程度,就远离天堂到何等程度;因此,通奸关闭天堂,打开地狱。只要通奸被认为是可允许的,并被感觉比婚姻更快乐,他们就会如此行。因此,确认通奸,并出于其意愿的准许和同意而犯通奸罪,转身离开婚姻的人就向自己关闭天堂,直到最后他不相信教会或圣言的任何东西,完全变成感官人,死后成为地狱灵。因为如前所述,通奸是地狱;因此,一个通奸者就是一个地狱的形式。既然通奸是地狱,那么可知,除非一个人放弃通奸,如地狱一样避开并远离它们,否则他就向自己关闭天堂,不能接受一丁点来自天堂的流注。后来他会推理,婚姻和通奸是一样的,但为了秩序和后代的教育,婚姻必须在国家得到保护或维持;还推理,通奸不是犯罪,因为通奸同样能生出孩子或后代;它们不会对女人造成伤害,因为她们能忍受通奸,并通过通奸促进人类的繁衍。他不知道,赞同通奸的这些和其它类似推理都是从地狱的冥河水中冒上来的,人与生俱来的淫欲和兽性以快乐吸引并吸食他们,就像猪吞食粪便一样。下文会看到,这些推理就是阴间或冥界,如今它们占据了基督教界中绝大多数人的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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