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5.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对圣言的歪曲。这从“马”和“骑马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对圣言的理解(参看AE 355, 364, 372a—373, 381—382节),在此是指对它的歪曲,因为经上说“他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骑马的”是指那些理解圣言的人,关于这种含义,也可参看前面引用的经文,但在此是指基于谬误对圣言含义的推理,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感官人及其基于谬误的推理(参看AE 569节),还因为经上说他“在异象中”看见它们,而不是像以前“在灵里”;此处“在异象中”看见表示从谬误看见。
人或人的灵所看见和从中看见的异象,具有两种类型。有真实的异象,也有不真实的异象。真实的异象是诸如真实出现在灵界、与天使的思维和情感完美对应的那类事物的异象;因此,它们是真实的对应。预言真理的先知所拥有的异象就是这样的;向约翰显现、整个启示录所描述的异象也是这种。但不真实的异象在外在形式上拥有和真实的异象一样的表象,在内在形式上却不一样;它们是由灵人通过幻想产生的。那些预言虚妄的事或谎言的先知就拥有这类异象。所有这些异象因不是真实的,故都是谬误;因此,它们也表示谬误。由于约翰就是在这类异象中看见“马和骑马的”,所以它们表示基于谬误的推理,因而表示对圣言的歪曲。
由于写圣言的先知拥有真实的异象,而也被称为先知的其他人拥有不真实的异象,但他们的异象是虚妄的,被称为“谎言”,所以重要的是,要知道什么是异象。真实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因为它们对应于天使的内层,也就是他们的心智,即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事物,因此它们表示这类事物。事实上,属于天使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属灵之物以诸如出现在自然界的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那类形式为衣给自己披上,所有这些形式都是对应,就是诸如先知们所看见,并表示它们所对应的事物的那种。但灵界也有不是对应的表象;这些表象是由灵人,尤其恶灵通过幻想产生的,因为通过幻想,这些灵人能使宫殿、充满装饰品的房屋,以及装饰性的服装出现;他们还能给自己长出漂亮的脸蛋,以及其它类似性质的表象;可一旦幻想停止,它所产生的这一切事物就都消失了,因为它们是其中没有任何内在事物的外在。这类异象因靠幻想存在,故表示谬误,因为它们欺骗感官,并谬误地使事物看起来像真实的事物。由于这些谬误就是此处所表示的,所以经上说:“我在异象中看见马。”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基于谬误的推理,故这里要解释一下谬误的性质。
在属世、文明、道德和属灵事物上有许多谬误;但此处所指的,是属灵事物上的谬误,所以我想通过几个例子说明属灵事物上的谬误是何性质和品质。感官人处于谬误,因为他的一切思维观念都来自世界,并通过身体感官进入;因此,他从这些思维观念来思考属灵事物并得出关于它们的结论。此外,感官人不知道什么叫属灵之物,并且以为在自然界之上不可能有任何东西,即便有,它也是自然和物质的。他根本不能理解像自然界中的物体那样的事物能存在于灵界,例如乐园、灌木丛、花坛、草地、宫殿和房屋会出现在那里。感官人声称,这些事物都是幻想,尽管他知道,当先知在灵里时,他们就看见类似事物。感官人不相信这些事物存在于灵界,因为他认为,凡不能用肉眼看见,或用某种感官感知到的东西都不存在,或说都是虚无。
那些基于谬误判断的人根本不能理解,人死后具有完整的人的形式,天使就具有这种形式;因此,他们否认人死后是人的形式,声称,他们(即死后的人)是幽灵,或类似呼吸的东西,没有眼睛、耳朵或嘴巴,因而没有视觉、听觉,或言语,在空中飞来飞去,等待身体的复活,好叫他们得以看见、听见并说话。他们之所以这样说,这样相信,是因为他们出于身体感官的谬误思考。那些基于感官谬误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将一切事物都归于自然界,几乎不将任何事物归于神性;即便将创造归于神性,他们仍以为一切事物都转移到了自然界,出现的一切结果都只从自然界发出,无一从灵界发出。当他们看见与蚕、蝴蝶、蜜蜂有关的奇妙的事,并从所有动物从卵中出生看到奇妙的现象,以及其它无数类似性质的事时,只视它们为自然界的作工,或说以为自然界是这些事物的唯一创造者,根本不能思想灵界和它进入自然界的流注,也根本不能思想这些奇妙事物从这个源头存在和持续存在。而事实上,神性不断经由灵界流入自然界,并产生这些事物,自然界被创造是为了作为从灵界发出并流入的这些事物的衣服而为它们服务的。不过,详述教会的感官人所相信的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谬误会占用大量篇幅;《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3节)提到了其中一些谬误。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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