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诠释启示录 #941

941.“圣徒之王啊

941.“圣徒之王啊”表示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从“王”和“圣徒”的含义清楚可知:“王”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29, 31, 553, 625节);“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由于神性真理从主发出,所以主就是神性真理;因为从任何人身上发出之物就是他自己。这一点可通过天使的情况来说明;从天使身上发出属灵的气场,该气场来自他们生命的情感;他们里面的这种情感会从他们身上传播或扩散到远处,其他人从中就能认识到他们的品质,并知道他们在哪里。由于从他们身上发出的气场与他们里面的生命情感是一样的,所以他们自己就是自己的气场或发出的情感。但从主发出的神性充满整个天堂,并构成天堂;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主就是神性真理。

(续)

当属灵的内在被打开,通过它与天堂的交流,并与主的结合被赐下时,人就被光照。当他阅读圣言时,尤其被光照,因为主在圣言里面,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对天使来说就是光。人在理性层上被光照,因为这理性层直接从属于属灵的内在,并接受来自天堂的光,把它传到从邪恶中洁净出来的属世层,使它充满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为了确认和一致,还使来自世界的知识(科学)适应它。因此,人有一个理性层,因而有一个理解力。人若以为在属世层从邪恶中被洁净之前,这理性层和理解力属于人,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理解力就是从天堂之光中看见教会的真理;而天堂之光不会流入那些没有洁净的人。理解力怎样被完善,宗教和无知的虚假,以及一切谬误就怎样被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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