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诠释启示录 #940

940.“你的道路又

940.“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道路”是指真理(参看AE 97节);因此,当论及主时,“道路”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经上说这些道路“又公义又真实”,是因为属于主并来自主的真理来自良善,因而就是良善;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道路”表示真理,是因为真理就像道路一样引领人;因此,“道路”表示进行引领的真理。“道路”的这种含义源于灵界;在那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真理而行走在道路上。灵界的道路不像我们世界的道路那样从一个地方清楚指向另一个地方;相反,它们照着各人的真理而向各人打开,这些道路具有这种性质:处于其它真理的人看不到它们,唯有这个人自己能看到。这些道路把他们领到他们要去的地方,如领到要与他们结合,或分离的社群,最后领到他们要留在其中的社群。

(续)

当人的内层通过他停止并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而从邪恶中被洁净时,在内层之上、被称为属灵内在的内在就被打开。这内在与天堂相通;因此,这时人被引入天堂,并与主结合。人里面有两个内在,一个在下面,一个在上面。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处于在下面的内在,从那里思考,因为它是属世的。为了区分,这内在可称为内层。但人死后进入天堂时就进入在上面的内在。天堂的所有天使都处于这个内在,因为它是属灵的。这内在向避恶如罪的人打开,但向不避恶如罪的人保持关闭。

这内在向不避恶如罪的人保持关闭,是因为在人从罪中洁净之前,内层,也就是属世内在,是一个地狱;只要地狱在那里,天堂就无法打开;然而,一旦地狱被移除,天堂就打开。不过,要让人们知道,属灵内在和天堂向人打开到何等程度,属世内在就从那里的地狱中洁净到何等程度。这一过程不是立刻完成的,而按层级逐渐完成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人凭自己就是地狱,被主变成天堂。因此,他被主从地狱中救出来,并被提到天堂,到主自己那里,不是直接地,而是间接地。方法就是刚才所提到的诫命,主通过诫命引导愿意被引导的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