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诠释启示录 #597

597.“两脚像火柱

597.“两脚像火柱”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它是属世的,支撑那里的内层事物,并充满爱之良善。这从“脚”、“柱”和“火”的含义清楚可知:“脚”当论及主时,是指属世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也就是神序的终端(参看AE 65, 69节);“柱”是指支撑高层真理的低层真理(参看AE 219节);“火”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也可参看AE 68, 496, 504a–d节)。由此可见,“天使的两脚像火柱”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它作为支撑内层事物的属世事物,充满爱之良善。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是指字义上的圣言;由于这层意义是属世的,属世的是神序的终端,所以它支撑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就像柱子支撑房屋,或脚支撑身体。事实上,没有圣言的属世意义,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就会分崩离析,就像除去支柱的房屋。因此,包含在圣言的终端或属世意义中的一切事物,甚至直到最细微的细节,都是永恒的对应,也就是说,它们对应于天堂里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因而也表示它们。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属世的神性真理,也就是世上的圣言,如何像柱子支撑房屋那样支撑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这也清楚表明,为何天使的脚看似“火柱”。此外,终端或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充满爱之良善,这一点可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尽你的心,尽你的灵魂,尽你的头脑,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且是大的诫命。其次与它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整个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律法和先知”表示在一切事物或整个范围和每个细节上的圣言;因此,这些话的意思是,圣言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依赖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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