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诠释启示录 #54

54.“当主日”表示

54.“当主日”表示当时的神性流注。这从“主日”的含义清楚可知,“主日”是指当主教导人时,因而是指当祂正在流入,或说通过流注进入时。主日就是安息日;在古代教会,也就是代表性教会,安息日是敬拜的最神圣事物,因为安息日表示主里面神性与人身或人性的合一,因而也表示祂的神性人身与天堂的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8494–8495, 10356, 10360, 1037010374, 10668节)。但主将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或人性合一后,这种神圣的代表就停止了,安息日就变成了教导的一日(参看《属天的奥秘》10360节)。因此,启示在主日向约翰作出;此处的启示是指关于教会状态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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