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499.“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变化。这从“地震”的含义清楚可知,“地震”是指教会状态的变化(对此,参看AE 400节)。这个地方(AE 400节)说明,在灵界,当教会的状态变得更糟,邪恶和虚假开始掌权时,地就会震动,小山和大山摇动。灵界之所以会发生地震,是因为那里所有的地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随着那里居民当中的教会变化而变化。哪里的教会兴旺,哪里的地或地区就美丽,满是乐园、花园和草坪或灌木丛;相反,哪里的教会败坏,哪里的地或地区就不美丽,满是沙漠和岩石;它们完全随着教会从良善和真理堕落到邪恶和虚假而改变。不过,这种情况只发生在低层部分(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56节,以及别处)。由于灵界的地具有这种源头,所以显而易见,当教会的状态发生变化时,那里就会发生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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