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46.“也就是你们的弟兄”表示和关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义)。这从“弟兄”的含义清楚可知,“弟兄”是指爱之良善。“弟兄”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天堂只有属灵的亲密关系和兄弟情谊。事实上,那里的人不是因出生或血缘关系而成为弟兄;此外,那些在世上为弟兄的人在那里不认识彼此,而是每个人都从爱之良善来看待另一个人;那些结合最紧密的人视彼此为弟兄,并照着他们通过良善的结合而视其他人为亲朋好友。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弟兄”表示爱之良善。此外,这也是主所教导的,经上说:
有一个人对耶稣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想要与你说话。耶稣却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马太福音12:47-50)
路加福音:
听了神的圣言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 8:19–21)
马太福音: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由此明显可知什么是“主里的弟兄”。对此,可参看前面的说明;如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照着属灵的亲属关系联系在一起,属灵的亲属关系就是爱与信之良善的亲属关系。这种人视彼此为亲属(参看《天堂与地狱》205节,也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中的相关章节,685, 917, 2739, 3612, 3815, 4121节);因此,在圣言中,“弟兄”是指那些通过良善相结合的人(AC 2360, 3303, 3803, 3815, 4121, 4191, 4267, 5409, 6756, 10490节);主称那些从祂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为“弟兄”(AC 4191, 5686, 5692, 6756节);他们也凭属灵的亲属关系而被称为“弟兄”(AC 6756节);仁与信,因而良善与真理是弟兄,在哪方面(AC 367, 3160, 9806节);良善与真理也是兄弟姐妹,在哪方面(AC 2508, 2524, 3160节);良善与真理还是已婚伴侣,在哪方面(AC 3160节);“人与弟兄”(译注:man with brother,经上常译为彼此)表示真理与良善(AC 3459, 47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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