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诠释启示录 #402

402.启6:13.

402.启6:13.“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灭亡了。这从“星辰”和“坠落于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星辰”是指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参看AE 72节);“坠落于地”是指灭亡,因为当星辰坠落于地时,它们就灭亡了。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5)所表相同。谁都能看出,“星辰”在此不是指星星,因为这些星星不可能从天上坠落;事实上,它们固定或稳立在它们的地方,不可能坠落到地球上,因为它们比地球还大;因此,它们表示诸如属于天堂之光,并给予光明的那类事物,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此外,星星出现在天使天堂,但它们都是来自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的表象;因此,它们出现在那些处于这些知识的人周围,尤其当他们在脑海里深思这些知识,并渴望知道它们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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