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335.启5:11.“我又看见,我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表示低层天堂天使对主的承认和随之而来的赞颂。这从前面所说的(AE 322节)清楚可知,即他们以这种次序承认并赞颂主:首先是高层天堂的天使,然后是低层天堂的天使,最后是那些在天堂之下的人;因为首先赞颂的“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表示高层天堂的天使(参看AE 322节),但现在提到那些在“宝座与活物并长老周围”的天使表示低层天堂的天使;“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海里的一切被造之物”(对此,参看启示录5:13)表示那些在天堂之下的人。此处所指的,是低层天堂的天使,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经上说他们在“宝座与活物并长老周围”;在圣言中,“周围”在遥远的边界,因而是遥远之物;但在论述天堂的地方,它表示在聪明和智慧的程度上遥远之物,因而表示低下的东西。因为天堂有高层和低层,照着对神性真理和良善的接受,因而照着聪明和智慧的程度而彼此不同。关于众天堂,因而在其中的天使彼此距离的程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3—34, 38—39,208—209, 211, 425节)。取决于这些程度的低下的东西就是“周围”所表示的;圣言其它地方的“周围”、“四围”、“远方”、“遥远”、“极”等等也所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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