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诠释启示录 #334

334.启5:11–

334.启5:11–12.我又看见,我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配得权柄,财富,智慧,尊贵,荣耀,祝福。

“我又看见,我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表示低层天堂天使对主的承认和随之而来的赞颂(335节);“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是无数的,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也是无数的(336节)。

“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配”表示从心里承认一切神性事物都来自不被承认,并被许多人否认的主的神性人身(337节);“得权柄,财富,智慧”表示全能、全知和圣治属于祂(338节);“尊贵,荣耀”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属于祂(339节);“祝福”表示为此对主的承认和赞颂,以及对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赐给那些接受它们之人的天堂和永恒幸福都来自祂的感恩(3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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