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330.“从各支派、舌头中”表示被所有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真理的人。这从“支派”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AE 39节);因为十二支派表示这些事物,因此,每个支派都表示真理和良善的某种事物,故“从各支派中”表示从所有处于任何种类的真理和良善的人中。“舌头”是指生活和信仰的教义。“支派”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这一点将在下面合适的段落得到更充分的说明;同样,“舌头”表示生活和信仰的教义,因而表示宗教信仰。此处只引用《属天的奥秘》关于“支派”含义的说明,即:以色列十二支派代表、因而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AC 3858, 3926, 4060, 6335节);主的十二使徒具有相同的含义(AC 2129, 3354, 3488, 6397节);有十二个,是因为“十二”表示全部或所有(AC 577, 2089, 2129—2130, 3272, 3858, 3913节)。由于十二支派代表、因而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所以它们代表天堂和教会(AC 6337, 6637, 7836, 7891, 7996节)。十二支派照着提及它们的顺序而表示各种事物,因而以不同的方式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AC 3862, 3926, 3939, 4603 seq., 6337, 6640, 10335节);因此,回应能通过乌陵与土明给出,并曾给出,在那里,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被刻在宝石上(AC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73—9874, 9905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