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诠释启示录 #307

307.启5:5.“

307.启5:5.“长老中有一位”表示一个天堂社群,该社群在智慧上优于其它社群。这从“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长老”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对此,可参看前文,AE 270节),因而是指那些在聪明和智慧上优于其他人的人;因为一切聪明都从良善通过真理而来,或通过真理来自良善,而非来自其它源头。“长老中的一位”表示一个天堂社群,因为在圣言中,“一位天使”不是指一位天使,而是指一整个社群(参看AE 90, 302节);“长老中的一位”也是如此。所指的是在智慧上优于其它社群的一个社群,因为这位长老教导说,唯独主在人身方面为自己获得神性智慧,以便祂可以知道、认识并探究每个人,以及总体上所有人、具体的每个人的生命状态;这些事由他说“不要哭;看哪,来自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已经得胜,能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来表示;因为知道这一点,即唯独主是这样,属于天堂天使的智慧;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天使社群出于感知,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流注都知道这一点。其他人也知道这一点,但不是通过感知,而是通过理解力的光照知道的。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拥有感知;第二层和最低层天堂的天使拥有理解力的光照;不同之处在于,感知是通过来自主的流注的充分确认,而理解力的光照是属灵的看见。那些处于对邻之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人就拥有后者;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则拥有前者,即感知。至于什么是感知,可进一步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35–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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