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诠释启示录 #263

263.“说,你上到

263.“说,你上到这里来”表示心智的提升和注意力。这从“上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来自神性的听觉时,“上来”是指心智的提升(参看《属天的奥秘》,3084, 4539, 4969, 5406, 5517, 6007节)。它也表示注意力,因为当心智被提升时,注意力就被唤醒。事实上,就思维和意愿而言,人有内层和外层,或说内层和外层属于人的思维和意愿;内层属于内在人,外层属于外在人。属于内在人的内层在灵界,所以那里的事物是属灵的;而属于外在人的外层在自然界,那里的事物是属世的。由于后面的事物是外层,前面的事物是内层,所以“上来”表示朝向内层的提升,或朝向心智的提升。关于这种提升,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3—34, 38, 92, 499, 501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6–53节)中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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