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诠释启示录 #123

123.“叫你们被试

123.“叫你们被试炼”表示由此产生的对真理的渴望的增长。这从“被试练”的含义清楚可知,“被试练”是指被虚假侵扰(对此,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7—198节)。然而,由于此处说“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以此表示这种侵扰,所以“被试炼”表示渴望的增长,因而真理的增长,因为试探产生这种效果。真理和良善的光照和感知通过人所战胜的试探而来(参看《属天的奥秘》,8367, 8370节);聪明和智慧由此而来(AC 8966—8967节);试探之后真理会大增(AC 6663节);其它许多细节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7–2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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