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1204.“她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他们所拥有的邪恶之虚假永远被判入地狱。这从“烟”和“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的含义清楚可知:“烟”是指邪恶之虚假(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是指永远在地狱中,因而也指被判入地狱。“时代的时代”表示永恒(可参看AE 289, 468节)。
(关于植物的生命续)
任何理解力都不能明白属灵之物如何流入并作用于植物,产生一种倾向,努力和行动,除非先解释以下命题:
(1)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和持续存在。
(2)自然界本身是死的,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属灵之物能以服务于功用的形式披上它为衣,从而得以终止。
(3)有两种总体形式,即属灵形式和属世形式;属灵形式就是诸如属于动物的那种,属世形式就是诸如属于植物的那种。
(4)一切属灵事物里面都有三种力量,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
(5)植物和动物,无论出现在天堂里的,还是在世界上的,都通过这些力量从属灵之物中存在。
(6)这两类,即动物和植物,有相同的起源,因而有相同的灵魂;区别仅在于接受流注的形式。
(7)这个起源在功用中。
除非首先解释这些命题,否则,理解力就无法看到植物王国中如此多奇妙结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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