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诠释启示录 #1199

1199.启19:2

1199.启19:2.“因祂的审判真实公义”表示圣治的律法和主的一切作为都属于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这从“真实公义”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真实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属于祂的神性智慧的事物,以及属于祂的神性之爱的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审判”当论及主时,是指祂的圣治律法(对此,参看AE 946节);因此,“审判”也表示作为,因为主的一切作为都来自祂的圣治,并依照圣治的律法;原因在于,主在祂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永恒,那些关注永恒的事物属于祂的圣治。“真实”表示属于祂的神性智慧之物,“公义”表示属于祂的神性之爱之物,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热和光,光是祂的神性智慧,热是祂的神性之爱;因此,“光”表示神性真理,天使和世人从神性真理中拥有其一切聪明和智慧,“热”表示神性良善,天使和世人从神性良善中拥有其一切爱和仁;这光和热本质上也是这样。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没有人知道地上的走兽,天上的飞鸟和海中的鱼,其生命是何性质或品质,除非他知道它们的灵魂是何性质和品质。众所周知,每个动物都有灵魂,因为动物是活的,生命就是灵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它们被称为“活的灵魂”(或活物)。动物是这种终端形式上的灵魂,就是诸如出现在眼前的那种,这种灵魂是有形的,这一点最好从灵界得知。因为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可以看到各种走兽、鸟类和鱼类,它们在形式上如此相似,以至于无法与我们世界上的走兽、鸟类和鱼类区分开来。但不同之处在于,在灵界,它们表面上源于天使和灵人的情感,或说从他们的情感中拥有表面的存在,以至于它们是情感的表象;因此,一旦天使或灵人离开,或其情感停止,它们就会消失。由此清楚可知,它们的灵魂不是别的;因此,动物的属和种与情感的属和种一样多。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看到,由灵界的动物来代表的情感不是内在的属灵情感,而是外在的属灵情感,外在的属灵情感被称为属世的;还知道,任何走兽身上没有一根毛,或一根羊毛,任何鸟身上没有一根羽管或羽毛的一根细丝,或任何鱼身上没有一个鳍或鳞片的一点,不是由它们灵魂的生命形成的,因而不是由披上属世之物外衣的属灵之物形成的。但首先要说一说出现在天堂,地狱,以及天堂与地狱之间的灵人界中的动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