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1171.“都远远地站着”表示现在不像以前那样因恐惧而处于这些事物。这从“远远地站着”的含义清楚可知,“远远地站着”是指处于外在(对此,参看AE 1133节);故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因恐惧而没有处于愚蠢虚幻的智慧、聪明和知识,他们以前用它们来确认其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人看见那些处于其中的人所受的惩罚和折磨时,恐惧会使他从这些东西中退出。
(续)
对于前面所说的,补充以下内容:
(1)改造之前,理解力的光就像月光,照着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而清晰;但改造之后,它就像阳光,照着将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应用于生活的功用而清晰。
(2)理解力之所以没有被摧毁,是为了人可以知道真理,并出于真理看见他意愿的邪恶,并因看见它们而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它们,从而被改造。
(3)然而,人不是靠理解力被改造的,而是通过理解力认识真理,并出于这些真理看见邪恶而被改造的;因为主的圣治运作进入人的意愿之爱,并从这爱进入理解力,而不是从他的理解力进入他的意愿之爱。
(4)意愿之爱照其品质而赋予聪明。来自属灵之爱的属世之爱在文明和道德的事物上赋予聪明;但属世之爱中的属灵之爱在属灵事物上赋予聪明。但纯属世之爱和来自它的骄傲自大不会在属灵事物上赋予聪明,而是赋予确认它所喜欢的任何东西的能力,并且确认后,理解力如此迷恋,以至于视虚假为真理,视邪恶为良善。然而,这爱不会夺走理解在自己光中的真理的能力;当它存在时,它会夺走它,但当它不存在时,不会夺走它。
(5)当意愿被改造,属于理解力的智慧变成属于意愿的爱的智慧时,或当智慧成为对真理和在自己形式中的良善的爱时,人就像春天的园子,在春天,热与光合一,将灵魂或生命赋予萌芽。属灵的萌芽就是来自爱的智慧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产物里面都有来自这爱的一个灵魂,而它的衣服来自智慧。因此,意愿就像父亲,理解力则像母亲。
(6)这就是人的生命,不仅是他心智的生命,还是他身体的生命,因为心智的生命与身体的生命通过对应行如一体。事实上,意愿或爱的生命对应于心脏的生命,理解力或智慧的生命对应于肺脏的生命;这些是身体生命的两个源头。人不知道情况就是这样;但正因如此,恶人无法生活在天堂,善人也无法生活在地狱。因为两者中的每一个若不在那些与他意愿的生命,因而与他理解力的生命行如一体的人当中,都会变得像死了一样。当他在这些人当中,且只有在这些人当中时,他的心脏才会自由跳动,他的肺脏才会自由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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