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诠释启示录 #1142

1142.“宝石、珍

1142.“宝石、珍珠”表示被亵渎的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这从“宝石”和“珍珠”的含义清楚可知:“宝石”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对此,参看AE 717节);“珍珠”是指良善的知识(对此,参看AE 1044节)。由于这些知识都是事实真理(或科学真理),或属世人的真理,所以“宝石”表示可以用来获得良善的真理,“珍珠”表示可以用来获得真理的良善,因为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里面都有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原因在于,真理不是真理,除非它关注良善,或从良善发出,良善不是良善,除非它关注真理,或通过真理存在。因此,真理和良善就像在一个婚姻中那样结合在一起,真理和良善仿佛从婚姻中存在。这就是为何在此处和圣言的别处,经上提到的事物都是成双成对的,其中一个表示良善,另一个表示真理,如“金和银”、“宝石和珍珠”、“细麻布和紫色料”、“丝绸和朱红色料”、“象牙的器皿和极宝贵的木头器皿”、“铜、铁和大理石”,“金、珍珠、紫色料、朱红色料、极宝贵的木头和铜”表示各种良善,“银、宝石、细麻布、丝绸、象牙、铁和大理石”表示各种真理。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但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表示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表示邪恶和虚假,如刚才阐述金银的含义时所说的那样。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地狱是由灵人组成的,他们在世为人时,否认神,承认自然,过着违背神序的生活,热爱邪恶和虚假,尽管为了表现,他们的行为在世人面前不是这样。因此,这些人要么在真理上是疯狂的,要么蔑视真理,或从心里否认它们,即便嘴上不否认。地狱就是由自创世以来所有这样的人组成的。所有这些人都被称为魔鬼或撒旦;自我之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被称为魔鬼,世界之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被称为撒旦。在圣言中,“魔鬼”是指魔鬼所在的地狱,“撒旦”是指撒旦所在的地狱。此外,主也把魔鬼结合在一起,使他们可以说为一,撒旦也是如此;这就是为何地狱被称为单数形式的魔鬼和撒旦。

地狱不是由直接被造的灵人组成的,天堂也不是由直接被造的天使组成的;相反,地狱是由生在世上的人组成的,他们自己把自己变成了魔鬼或撒旦,天堂同样是由生在世上的人组成的,他们被主变成了天使。就属于其心智的内层而言,所有人都是灵,在世上披上了一个物质身体,这个物质身体在灵之思维的指引之下,并在灵之情感的控制之下;因为心智,也就是灵,起作用,身体,也就是物质,被作用;在脱去物质身体之后,每个灵在形式上都是一个人,类似于他在世为人时的样子(AE 1127)。这一切清楚表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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