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924

924.启21:26

924.启21:26.“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表那些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并出于确认,因而也出于虚假作恶的人无一被接进主的新教会。“不得进”表示不被接纳,如前所述。“不洁净的”表示属灵的淫乱,也就是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702, 728节),这就是不洁和不纯本身;因为圣言是洁净和纯洁本身,当被败坏时,就被邪恶与虚假玷污。通奸和行淫对应于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参看134, 632节)。“行可憎与虚谎之事”表示行恶,因而行虚假。“可憎之事”表示各种邪恶,尤其十诫所提到的那些邪恶(891节);“虚谎”表示各种虚假,在此表示邪恶的虚假,这些虚假本身就是邪恶,因而表示确认邪恶的虚假,它们与确认的邪恶是一样的。
“虚谎”之所以表示教义的虚假,是因为属灵的谎言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行虚谎之事”表示照着教义的虚假生活。在圣言中,“虚谎”(lie或译为谎言、说谎、谎诈、虚妄等)表示教义的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们与死亡立约,在阴间见异象;我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中藏身。(以赛亚书28:15)
他们各人欺哄自己的同伴,不说真话,他们教舌头说谎。(耶利米书9:5)
他们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的律法。(以赛亚书30:9)
看哪!那些以虚妄之梦为预言,又述说这梦,以谎言使我百姓走错了路的,我必与他们反对。(耶利米书23:32)
卜士所见的是虚谎,所说的是幻梦。(撒迦利亚书10:2)
他们所见的尽是空虚,是谎诈的占卜;因你们说的是虚假,见的是谎诈,所以,看哪,我就与你们反对。我的手必攻击说谎言的先知。(以西结书13:6-9; 21:29)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诈和劫掠。(那鸿书3:1)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怕的固执,他们犯奸淫,行在虚谎中。(耶利米书23:14)
从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虚谎。(耶利米书8:10)
在以色列,他们行事虚谎。(何西阿书7:1)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他从起初是杀人的,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8:44)
此处“谎”也表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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