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922

922.启21:25

922.启21:25.“城门白昼总不关闭,在那里原没有黑夜”表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之人不断被接进新耶路撒冷,因为那里没有任何信之虚假。“城门白昼总不关闭”表示那些渴望进入的人不断被允许进入。“白昼”表示不断,因为白天一直有光,如前所述(21: 11, 23);“没有黑夜”如后面所述。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之人之所以不断被接纳,是因为新耶路撒冷之光就是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而爱之良善来自主,如前面频繁所示;除了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外,其他人都不能进入那光。即便外人进入,他们也不会被接纳,因为他们格格不入,要么由于无法忍受那光而自动离开,要么被打发走。“在那里原没有黑夜”表示那里没有任何信之虚假;因为“黑夜”表示光的反面,而“光”表示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因此,“黑夜”表示那并非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这就是信之虚假;约翰福音中的“黑夜”也表示信之虚假:
耶稣说,趁着白日,我必须做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做工了。(约翰福音9:4)
路加福音:
当那一夜,两个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路加福音17:34)
这话论及教会的末期,到那时,教会将只有信之虚假;“床”表示教义(1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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