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913.“金”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自然界中的金属,以及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对应的;金对应于爱之良善,银对应于智慧之真理,铜或黄铜对应于仁之良善,铁对应于信之真理。正因如此,这些金属也存在于灵界,因为那里所出现的一切事物也是对应;事实上,它们对应于天使的情感,并由此对应于他们的思维,而情感和思维本身是属灵的。“金”由于对应而表示爱之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叫你富足。(启示录3:18)
黄金何其失光!精金何其变色!圣所的石头倒在各街头。锡安的众子等同于纯金。(耶利米哀歌4:1-2)
祂要拯救穷苦人的灵魂,把示巴的金子赐给他们。(诗篇72:13,15)
我要拿金子代替铜,拿银子代替铁,拿铜代替木头,拿铁代替石头;并要以和平为你的官长,以公义为你的监督。(以赛亚书60:17)
看哪,你有智慧,什么秘事都不能向你隐藏;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得了金银,收入库中;你曾在伊甸园中,佩戴各样宝石和黄金。(以西结书28:3,4,13)
成群的骆驼必遮满你,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传说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9;马太福音2:11)
我就使这殿满了荣耀。银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这殿后来的荣耀必大过先前的荣耀。(哈该书2:7-9)
有君王的女儿在你尊贵妇女之中;王后佩戴上等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诗篇45:9,13;以西结书16:13)
你又将我所给你那金银首饰,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以西结书16:17)
你们夺取我的金银,又将我可爱的宝物带入你们宫殿。(约珥书3:5)
“金”表示爱之良善,故当伯沙撒和他的大臣用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器皿饮酒,同时赞美金、银、铜、铁所造的神时,有字写在墙上,当晚他就被杀了(但以理书5:2等)。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由于“金”用来表示爱之良善,所以:装有律法的约柜里外包上精金(出埃及记25:11);约柜之上的施恩座和基路伯是精金的(出埃及记25:17,18);香坛是精金的(出埃及记30:3);带灯盏的灯台也是精金的(出埃及记25:31,38);摆有陈设饼的桌子被包上精金(出埃及记25:23,24)。
由于“金”表示爱之良善,“银”表示智慧之真理,“铜”表示被称为“仁”的属世之爱的良善,“铁”表示信之真理,所以古人称呼自上古直到最后的相继时期为“黄金、白银、青铜、黑铁”四个时代。尼布甲尼撒梦中所见的雕像表示类似事物: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小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些话表示自上古时期直至今日,教会在世上的相继状态。今日教会的状态是这样来描述的:
你既见铁与泥土搀杂,他们也必与人种搀杂,却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铁与泥不能混合一样。(但以理书2:43)
“铁”表示信之真理,如前所述;但当没有信仰的真理,只有没有真理的信仰时,那么“铁与泥便搀杂”,它们却不相合。他们与之搀杂的“人种”表示圣言的真理。这就是当今教会的状态。那里用几句话描述了该教会此后的状态(但以理书2:45;7:13-18, 27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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