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905.启21:16.“城是四方的”表它里面的公正。这城之所以看上去是“四方的”,是因为“四方”或“正方形”表示公正,而“三角形”表示公平,所有这些都是终端层面,或属世层面的。“四方”或“正方形”表示公正,是因为它有四边,而四边正对着四方,同等地对着四方就是出于公正尊重一切事物;因此,每个方向都有进城的三个门开着,在以赛亚书,经上说:
你敞开城门,使守信的公义民族得以进入。(以赛亚书26:2)
“城是四方的”,意味着长与宽是同等的,“长”表示新教会的良善,“宽”表示新教会的真理,当良善与真理同等时,就会有公正。正是由于“正方形”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在日常用语中,人们会说某人很“方正”,是那种不会出于不公正而偏向这一方或那一方的人。“四方”表示公正,故表示出于良善、因而出于属天真理的敬拜的燔祭坛就是“四方的”(出埃及记27:1);表示出于良善、因而出于属灵真理的敬拜的香坛也是四方的(出埃及记30:1,2);表示含有乌陵和土明的决断胸牌同样“四方的,叠为两层”(出埃及记28:15, 16; 39:9);此外还有其它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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