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900

900.“门上有十二

900.“门上有十二位天使,又有名字写在上头,就是以色列人十二支派的名字”表天上的神性真理与良善,也就是在这些认知里面的教会的神性真理与良善,它们会守卫,防止有人进入,除非他凭来自主的衍生物而在它们里面。“十二位天使”在此表示教会的一切真理与良善;因为“天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广泛意义上表示由众天使所构成的天堂;在具体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天上真理与良善(参看5, 170, 258, 344, 415, 465, 647, 648, 657, 718节)。在此之所以表示天上的真理与良善,是因为接下来经上说“又有名字写在上头,就是以色列人十二支派的名字”,以此表示教会的一切真理与良善(349节)。在“门上”表示在这些认知里面,因为在圣言中,“在…上”(over)就表示“在…里面或内”。这是因为连续次序中的至高层就是同步次序中的至内层,因此第三层天堂被称为至高和至内层天堂。这就是为何在“门上”表示在对真理的认知里面。“又有名字写在上头”表示其一切性质,因而也表示在其中,因为一切性质皆源自外在事物中的内在。显然,这些话表示守卫,防止有人进入教会,除非他凭来自主的衍生物而在这些认知里面,因为天使被看到站在门上,而且门上还写有以色列人十二支派的名字。之所以说天堂与教会的真理与良善在源于圣言的认知里面,凭这些认知被引入教会,是因为对源于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认知,一旦有从主那里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物在里面,就不再被称为认知,而是称为真理。但若从主那里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物不在他们里面,它们无非就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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