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898.启21:12.“有高大的墙”表新教会的教义所来自的字义中的圣言。当“圣城耶路撒冷”表示主的新教会教义时,其“墙”无非表示教义所来自的字义中的圣言;因为字义保护隐藏在里面的灵义,就像城墙保护一座城及其居民一样。字义是灵义的基础、容器和支撑,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之圣经篇》(27-36节)。字义是守卫,免得内在神性真理,也就是灵义的真理,受到伤害(97节)。教义的教义要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所确认(50-61节)。经上之所以称墙“高大”,是因为所指的是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大”论及良善,“高”论及真理,如前所述(896节)。
“墙”表示保护之物;在以下经文中,在论及教会时,“墙”表示字义中的圣言:
耶路撒冷啊,我在你城墙上设立守望的;他们昼夜必不静默,呼吁耶和华。(以赛亚书62:6)
他们要称你为耶和华的城,为以色列圣者的锡安;你必称你的墙为拯救,称你的门为赞美。(以赛亚书60:14,18)
耶和华要作四围的火墙,并要作其中的荣耀。(撒迦利亚书2:5)
亚发人在你四围的墙上,歌玛底人把自己的盾牌悬挂在你四围的城墙上,使你全然美丽。(以西结书27:11)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教会对来自圣言真理的认知。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看看有一人求真理没有;你们要上她的墙,施行毁坏。(耶利米书 5:1,10)
耶和华定意拆毁锡安女子的城墙,祂使外郭和城墙都悲哀,它们便一同衰败,不再有律法和先知。(耶利米哀歌2:8,9)
它们在城里跑来跑去,蹿上墙,爬上房屋,从窗户进入。(约珥2:9)
这些论及真理的歪曲。
恶人日夜在城里绕行,他们中间尽是毁坏。(诗篇55:10,1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2:5; 56:5;耶利米书1:15;以西结书27:11;耶利米哀歌2:7)。
“墙”表示字义中的圣言,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那里详细论述了墙、墙上的门、根基和相关尺寸。原因在于,“城”所表示的新教会教义唯独来自圣言的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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