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884.启21:4.“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主将拿走他们心灵的一切悲伤,以及对罚入地狱、来自地狱的邪恶与虚假并它们所导致的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起它们,因为那使他们受尽苦难的龙已经被逐出去了。“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表示主将拿走他们心灵的一切悲伤,因为“流泪”是由于心灵悲伤;不再有的“死亡”表示受罚入地狱(325, 765, 853, 873节),在此表示对它的恐惧;也不再有的“悲哀”表示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因为“悲哀”具有各种含义,全都与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有关,在此表示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因为刚才提到的是对罚入地狱的恐惧,接着提到的是对来自地狱的虚假并它们所导致的试探的恐惧;下一节将看到,“哭号”表示对来自地狱的虚假的恐惧;不再有的“疼痛”表示试探(640节);“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示他们必不记起它们,因为那使他们受尽苦难的龙已经被逐出去了,这些就是那过去了的以前的事。
不过,有必要说明这些事。每个人死后先进入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在此作好预备,善者为天堂作预备,恶者为地狱作预备,关于灵人界,可参看前文(784, 791, 843, 850, 866, 869节)。由于和世间一样,灵人界里也有各种社群,所以在最后审判之前,只能是那些外在文明道德、内在邪恶的人住在一起,但又和那些外在同样文明道德、内在却良善的人保持交流。由于不断迷惑他人的欲望是恶者所固有的,所以与他们结交的善者被他们以各种方式所侵扰。不过,那些因他们的侵扰而陷入悲伤,并逐渐对罚入地狱、来自地狱的邪恶与虚假,以及严厉试探产生恐惧的人会被主切断与他们的来往,并被送往某个低地,那里也有各种社群,还会得到护卫,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通过最后审判的施行,一切恶者与善者分离之时为止;那时,那些在低地被护卫的人就被主接升天堂。
这些侵扰绝大部分是由那些“龙”及其“兽”所指的人造成的。所以,当那龙及其两个兽被扔进硫磺的火湖里时,由于这一切侵扰,因而出于受罚和地狱的悲伤和恐惧都止息了,故经上论到那些被侵扰的人说“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以此表示主将拿走他们心灵的一切悲伤,以及对罚入地狱、来自地狱的邪恶与虚假并出于它们的严厉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起它们,因为那使他们受尽苦难的龙已经被逐出去了。那龙及其两个兽被逐出并扔进硫磺的火湖(参看启示录19:20; 20:10);那龙的侵扰可从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与米迦勒争战,想要吞吃妇人所生的男孩,还逼迫那妇人,与她其余的种作战(启示录12:4-5,7-9,13-17;13:1;16:13,16等)。许多内心良善的人就是这样被主护卫,免得他们被那龙及其兽所侵扰(参看启示录6:9-11);他们被侵扰(参看启示录7:13-17);后来他们被接升天堂(参看启示录20:4,5等)。这些人还由“被囚的”,以及“被困在坑中”并被主释放的人来表示(以赛亚书24:22; 61:1;路加福音4:18,19;撒迦利亚书9:11;诗篇79:11)。在圣言中,提到坟墓开了,以及论到众灵魂期待最后审判和复活的经文也表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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