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869.启20:13.“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表教会的外在和属世人被召集起来受审判。“海”表示教会的外在,这外在是属世的,因此那些“海所交出的”人表示教会的外在和属世人。“海”表示教会的外在,这外在是属世的(参看238, 239, 402-405, 470, 565b, 567, 659, 661节)。“死人”表示那些从地上死亡的人,如前所述(866, 868节)。“海所交出的死人”之所以表示教会的外在人,是因为除那些处于某种敬拜的人外,其他人不会受审判;因为所有藐视教会的神圣事物,否认神、圣言和死后生命的人死后立即受审判,并与那些在地狱的人相联,随后被投入地狱。但那些嘴上信奉有一位神,也有天堂和地狱,并以某种方式承认圣言的外在和属世人就被召集起来受审判。这些从“海”上来的人当中有许多得救了,因为我们没有读到所有这些人像“死亡和阴间”那样都被“扔在火湖里”;只是说“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20:16)。“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也表示这些人当中得救的人。综上所述,明显可知,“海交出其中的死人”表示教会的外在和属世人被召集起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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