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820.启19:11.“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主所揭示的圣言灵义,以及由此所显露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就是主的到来。“我看见天开了”表示主的启示和当时的显明,如下文所述。“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298节);由于“白马”表示这一点,并且灵义就是对圣言的内在理解,故“白马”在此表示灵义。这之所以是主的到来,是因为圣言的灵义显明,主就是圣言,圣言唯独论述祂自己,祂就是天地之神,新教会唯独通过祂自己开始存在。主说:
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17:5; 24:30; 26:64;马可福音14:61, 62;路加福音9:34-35; 21:27;启示录1:7;使徒行传1:9, 11)
事实上,主说这番话的时候,正与门徒谈论时代的末了,也就是审判之时教会的末期。凡不能越过字义思想的人都以为,最后的审判到来时,主将与众天使并号声一同出现在天上的云彩中。然而,意思不是这样的,而是说,祂要显现在圣言中,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可知(24, 642节);主清楚显现在圣言的灵义中。由此不仅清楚看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本身,祂自己就是圣言的至内层,因而是其一切事物,还清楚看出,祂自己就是那独一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因而祂是天地独一的神;此外,祂降世是为了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人身变成神性。
主所荣耀,也就是使其变成神性的人身,就是属世人,若非在自然界的一个童女里面披上人身,祂就无法荣耀这属世人,或使其变成神性。那时,祂便将自己那自永恒就拥有的神性联结到这人身上。这种联结的实现是藉着被允许加到祂自己所披戴的人身上的试探,其中最后的试探就是十字架受难,同时藉着对圣言一切事的应验。这一切不仅通过对属世意义上圣言的一切事的应验,还通过对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上圣言的一切事的应验而成就,如前所述,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圣言唯独论述主自己。关于这些问题,相关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那里说得很明白。由于主就是圣言或道,而圣言或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2,14),圣言或道成了肉身是为了祂能应验它,故显而易见,主出现在“天上的云”中表示主在圣言中的到来。“天上的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参看24, 642节)。所表示的是主在圣言中的显现,这是很明显的,因为“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并且经上说那骑在马上的,名为“神之道或圣言”,还说祂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16)。
由此明显可知,“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示主所揭示的圣言灵义,以及由此所显露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其实就是主的到来。此前基督教界无人知晓的圣言灵义如今被揭示了,这一点可见于《天堂的奥秘》一书,那里以灵义解释了摩西五经中的两本书,即《创世记》和《出埃及记》;也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一书和《白马》这本小册子全文,以及《天堂的奥秘》中关于圣经的内容;此外还可见于对启示录的解读,若离了灵义,哪怕启示录中的一小节,人们也理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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