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79

79.“也曾试验那自

79.“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的,发现他们是撒谎的人”表他们细察那些在教会中被称为良善与真理,实为邪恶与虚假的事。若不通过灵义,由此知道“使徒”和“撒谎的人”表示什么,就无法看出所表示的是这些事。“使徒”不是指使徒,而是指教导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所有人,从抽象意义上说,是指其教义的良善与真理本身。“使徒”不是指使徒,这一点从向他们所说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时,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路加福音22:30)
谁看不出,使徒不会也不能审判任何人,更不能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唯独主照着出于圣言的教会教义的良善与真理进行审判?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
新耶路撒冷的城墙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启示录21:14)
因为“新耶路撒冷”表新教会(880, 881节),其“十二根基”表其教义的一切良善与真理(902节等)。
这一点还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
天哪,你们众圣徒和众先知都要欢喜。(启示录18:20)
若非“使徒和先知”表示教会所有处于教义的良善和真理的人,使徒和先知的欢喜能表示什么呢?主的“门徒”表示那些在教义的良善与真理上接受主教导的人;而“使徒”表示那些接受教导后再去教导的人,因为经上说:
耶稣差遣祂的十二门徒去宣传神的国,使徒回来,将所做的事告诉祂。(路加福音9:1-2, 10;马可福音6:7, 30)
“撒谎的人”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抽象而言,是指虚假本身。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撒谎的人”和“谎言”的诸多经文明显可知,若加引用,恐怕篇幅很长。“谎言”在灵义上也无非是指虚假。由此明显可知,“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的,发现他们是撒谎的人”表示他们细察那些在教会中被称为良善与真理,实为邪恶与虚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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