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768.此处有必要说一下主对彼得所说关于“天国的钥匙”和“捆绑和释放的权柄”的真理(马太福音16:15-20)。他们声称,这权柄被赐给彼得,又赐给作为其继任者的他们,因此主将其一切权柄留给彼得,在彼得之后又留给他们,教皇作为主的代理人在地上行事。然而,从主的这几句话很明显地看出来,祂根本没有将任何权柄赐给彼得,因为主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磐石”表示主的神性真理,而作为“磐石”神性真理就是在主说这番话之前彼得所表白的。表白如下: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6:15,16)
这就是主建立教会于其上的真理,而那时的彼得就代表该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主将其教会建立对祂的承认上,即承认祂是永生神的儿子,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因而建立在祂自己身上,而不是彼得身上。在教会,众所周知,“磐石”表示主。
有一次,我在灵界与巴比伦一族谈论赐给彼得的钥匙,问他们是否相信天上地上的权柄从主转到彼得那里。由于这是他们宗教的来源,所以他们强烈坚持这一点,声称这是不容质疑的,经上说得很明显。但对于他们是否知道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一个灵义,也就是圣言在天上的意义这个问题,他们先是说不知道,但后来又说他们要调查一下。他们在调查时,被教导说,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一个灵义,这灵义不同于字义,犹如属灵之物不同于属世之物。此外,他们被教导说,圣言中的人名到了天上就不再是人名了,取而代之的是天使所理解的某种属灵之物。最后,他们被告知,天使将圣言中的“彼得”理解为教会源自良善的真理,而不是“彼得”,对与“彼得”一同提及的“磐石”的理解也一样。由此可知,彼得根本没有被赐予任何权柄,权柄只属于源自良善的真理,因为天上的一切权柄皆属于源自良善的真理,或属于藉着真理的良善。由于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源于主,丝毫不源于人,故主拥有一切权柄。一听到这些话,他们愤怒地说,他们想知道这些话里面有没有灵义。于是,天上的圣言被赐予他们,天上的圣言里面没有属世之义,只有属灵之义,因为天上的圣言适合属灵的天使。他们阅读此圣言时,清楚看到那里根本没有提及彼得,取而代之的是 “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看到这一切,他们怒气冲冲地拒绝这圣言。若不及时拿走它,恐怕他们会将它撕成碎片。结果,他们尽管不愿意,还是信服唯独主拥有这权柄,而根本不是任何人,因为这是神性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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