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761.启18:5.“因她的罪恶滔天,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表他们的邪恶与虚假侵扰众天堂,主将保护这些天堂免遭由此而来的暴行。“因她的罪恶滔天”表示他们的邪恶与虚假侵扰天上的天使。“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表示主将保护众天堂免遭由此而来的暴行。这些话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众天堂中的一切事物都是良善与真理,而地狱中的一切事物都是邪恶与虚假;因此,天堂与地狱完全隔离,处于互相对立的位置,就像相对的两极;所以邪恶与虚假不能抵达天堂。然而,当邪恶与虚假不断增多,甚至超出这种对立的程度,并由此超出一个合理的度时,众天堂就会受侵扰。这时,若非主通过自己所发出的更强大的流注来保护众天堂,那么暴行就会临到众天堂;当这种情形达到极点时,主就会施行最后的审判,从而解救他们。因此缘故,在本章下文,以及下一章(启示录19:1-9)和耶利米书,经上说:
天哪,你们都要因她欢喜。因为神已经在她身上伸了你们的冤。(启示录18:20)
耶利米书:
那时,天地和其中所有的,必因巴比伦欢呼,因为行毁灭的要来到她那里。(耶利米书 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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