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728

728.“手拿金杯,

728.“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的污秽”表该宗教源于被亵渎的圣言神圣事物,以及其被可怕的虚假所玷污的良善与真理。 “杯”或“酒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它是盛东西的(参看672节)。“巴比伦的酒”表示天主教义的可怕虚假(632,635节)。“可憎之物”表示对神圣事物的亵渎;“淫乱的污秽”表示对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玷污。因此,“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的污秽”表示天主教就在于被亵渎和玷污的教会神圣事物,以及其被可怕的虚假所亵渎的良善和真理。这些事与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的话很相似: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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