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677.启16:2.“第一位便去,把他的香瓶倒在地上”表(该流注)进入那些处于改革宗教会的内在,研究唯信称义教义,被称为神职人员的人里面。“倒香瓶”表示流注,如前所述(676节)。“地”表示教会(285节),在此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教会内层的人,就是诸如研究唯信称义教义之类的人。这些人还声称他们知道教会的内在事物;但这些内在事物只不过是对这一观点的确认:唯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至于其它内在事物,他们就不知道了;由于这些人主要是牧师,神学教授和大学讲师,简言之,就是博士和牧者,所以这第一波流注进入他们这些被称为神职人员的人里面。之所以是指他们,是因为经上说,第一位天使把香瓶倒在“地”上,第二位天使把香瓶倒在“海”里;而“地”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之人当中的教会;“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之人当中的教会(398,403,420,470节);所表示的是这些人,这一点也可从经上说就有恶而且毒的“疮”生在他们身上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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