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650

650.启14:19

650.启14:19.“那天使就把镰刀扔在地上,收取了地上的葡萄园”表当今基督教会的终结。“扔镰刀收取”与“扔镰刀收割”所表相同,只是后者论及庄稼,前面论及葡萄园。“收取”是指采摘葡萄树,收集葡萄;“收割”是指收割庄稼,收集五谷,这是显而易见的。“葡萄园”表示拥有其以认识主的圣言的教会,因而在此表示基督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像枯干的枝子被扔在火里。(约翰福音15:5,6)
耶稣将天国比作一个家主去雇工人进他的葡萄园。(马太福音20:1-8)
两个儿子到葡萄园里做工。(马太福音21:28)
栽在葡萄园中的无花果树不结果子。(路加福音13:6-9)
耶稣说了一个比喻;一个人栽了一个葡萄园,周围圈上篱笆,租给园户,期望收果子,但他们却杀了差给他们的众仆人,最后还杀了他的儿子。(马太福音21:33-39;马可福音12:1-9;路加福音20:9-16)
我要为我所亲爱的唱歌,论他的葡萄园。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他刨挖园子,栽种上等的葡萄树。(以赛亚书 5:1,2等)
当那日,有出纯酒的葡萄园,你们要对她回应说;我耶和华是看守它的;我必时刻浇灌。(以赛亚书27:2-3)
许多牧人毁坏我的葡萄园;他们使它荒凉。(耶利米书 12:10,11)
耶和华必来审判长老,因你们烧了葡萄园。(以赛亚书 3:14)
所有葡萄园必有哀号。(阿摩司书5:17,18)
在葡萄园里必无歌唱,也无欢呼。(以赛亚书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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