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533

533.“有一个妇人

533.“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表主在天上的新教会,也就是新天堂,以及即将在地上的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主的新教会以这个“妇人”来表示,这一点从本章的细节明显可知,不过,这些细节当以灵义来理解;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妇人”也表示教会(参看434节);“妇人”之所以表示教会,是因为教会被称为主的新娘或新妇与妻子。妇人被看到“身披日头”的原因在于,教会处于对主之爱,因为教会承认祂,并遵行祂的诫命,这就是爱祂(约翰福音14:21-24)。“日头”表示爱(参看53节)。“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的脚下,是因为它表示地上尚未与天上教会结合的教会。“月亮”表示属世人里面的聪明和信仰(413节);看上去在“脚下”表示教会即将在地上;否则,“脚”就表示与天上教会结合的这教会本身。
要知道,诸天和地上一样,也有一个教会,因为那里也有圣言;还有圣殿,其中也有讲道,那里还有事奉和祭司的职份。因为那里的所有天使都曾是世人,他们的离世不过是其生命的延续而已;因此,他们各自照着自己离世时所带来的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程度而在爱与智慧上日益完善。他们当中的教会在此由“身披日头、头戴十二星的冠冕的妇人”所表示的教会;但由于若非地上也有一个处于和谐的爱与智慧中的教会,天上的教会就无法持续存在,并且由于这教会即将到来,所以会看到“月亮在妇人脚下”,“月亮”在此尤其表示信,通过像现在这样的信是没有结合的。
若非地上的教会与天上的教会结合,天上的教会就无法持续存在。原因在于,天使所在的天堂和世人所在的教会行如一体,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人的内在无法以自己的状态持续存在,除非外在与内在结合。因为没有外在的内在就像没有地基的房屋,或像在土表而非土里的种子,因而像某种无根之物;总而言之,就像一个原因没有一个得以存在于其中的结果。由此可见,世上某个地方当有一个教会,那里有圣言,主通过圣言为人所知,是绝对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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