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509

509.“因这两位先

509.“因这两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表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一个涉及主和神性人身,另一个涉及遵行十诫的生活,因与改革宗教会所接受的两大基本要素,一个涉及三位格的三一体,另一个涉及唯信得救,无需律法行为,截然对立,并且由于这种对立而遭到蔑视、反感和厌恶。这就是所表示的,当“两位先知”或“两个见证人”表示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并且“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那些陷入改革宗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之人时,这一点是随之而来的必然结果;“受痛苦”表示遭到蔑视、反感和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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