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498

498.启11:6.

498.启11:6.“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凡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素的人会随时并尽可能地把自己丢进各种邪恶与虚假中。 “地”表示教会(285节);“灾殃”表示邪恶与虚假(456节);因此,“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示以各种邪恶与虚假来毁坏教会。但理解这句经文的方式和前一句一样,即:那些想用灾殃击打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也就是通过邪恶经由虚假来摧毁它们的人,会把自己丢进各种邪恶与虚假中;并且由于属世意义在变得属灵时就是这样转换的,所以“随时随意”以同样的方式变成这个意思,随时并尽可能这样行。原因在于,人将这两大基本要素毁到什么程度,就将圣言的真理毁到什么程度;将圣言的真理毁到什么程度,就将自己丢进邪恶和虚假中到什么程度;因为这两大基本要素是圣言的真理,这一事实从新耶路撒冷的两大教义很明显地看出来:一个涉及主,另一个涉及出于十诫的生活教义。“两个见证人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这句经文和圣言中的其它许多归因于耶和华,也就是主的话很相似,如“祂用灾殃击打人”,并且这是祂的旨意;而事实上,必须这样来理解,祂既不击打人,这也不是祂的旨意。如,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百姓。(撒迦利亚书14:12等)
耶利米书:
我因你的罪孽甚多,曾用仇敌的灾殃、暴君的惩治击打你。(耶利米书30:14)在许多其它地方也是(还可参看4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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