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492.“穿着麻布”表与此同时,因真理不被接受而哀悼。“穿着麻布”表示因真理在教会中的毁灭而哀悼;“衣”表示真理(166,212,328,378,379节);因此穿着不是衣服的“麻布”就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没有真理就没有教会而哀悼。以色列人的哀悼以各种方式来表现,这些表现方式因对应关系而非常有意义,如:把灰撒在头上,在尘土中打滚,坐在地上长时间沉默,剃须,悲痛哀号,撕裂衣裳,以及“穿着麻布”等等;每个细节都表示他们当中教会的某种邪恶,他们因这邪恶而受罚;当受罚时,他们便以这些行为来表达悔过之意;由于悔改的表现,同时由于谦卑,他们就被听见。
“穿麻布”代表因真理在教会中的毁灭而哀悼,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
有狮子从丛林中上来,他从他的地方出发,要使地荒凉;因此,你们当腰束麻布,恸哭哀号。(耶利米书 4:7,8)
我民女哪,应当腰束麻布,滚在灰中,因为灭命的会要忽然临到我们。(耶利米书6:26)
哥拉汛和伯赛大哪,你们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马太福音11:21;路加福音10:13)
尼尼微王听了约拿的话后,就脱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宣告禁食,人与牲畜都当披上麻布。(约拿书3:5,6,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24;15:2,3;22:12;37:1,2;50:3;耶利米书48:37,38;49:3;耶利米哀歌2:10;以西结书7:17,18;27:31;但以理书9:3;约珥书1:8,13;阿摩司书8:10;约伯记16:15,16;诗篇30:11;35:13;69:10,11;撒母耳记下3:31;列王纪上21:27;列王纪下6:3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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