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477

477.启10:7.

477.启10:7.“但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就是他要吹号的时候”表对教会状态的最后审查和显明,若主不建立一个新教会,该教会必灭亡。“吹号”表示审查并显明那些属教会之人的生命状态,因而审查并显明教会的状态(参看397节);由于有七个天使吹号,所以“第七位天使发声”就表示最后的审查和显明,以表明若主不建立一个新教会,该教会即将灭亡;“不再有时日了”就表示这个教会即将灭亡(476节),而接下来的话则表示主将要建立一个新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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