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442.启9:13.“第六位天使吹号”表审查并显示新教教会中那些没有如此的智慧,然而却将宗教信仰的一切都置于信中,只思想信,除了这信和习惯性的敬拜之外什么也不想,从而随心所欲地生活之人的生命状态。从这一节直到本章末尾,所论述的都是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解读明显看出来。“吹号”表示审查并显示教会的状态,因而审查并显示那些其宗教信仰在于唯信之人的生命状态(397节)。
现在所论述的这些人完全不同于到本章为止所提到那些其信仰的虚假看似蝗虫的样子之人。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早已描述过的那些人热衷于探究因信称义的奥秘,还热衷于给出它的迹象和见证,对他们来说,这些迹象和见证就是道德、文明生活的良善;并坚称,圣言的诫命本身的确是神性,但在人那里就变得属世,因为它们是从人的意愿发出的,并未与信之属灵事物结合;并且因为他们通过博学味道十足的理性分析来确认这些事,所以他们照着上面的描述(421节)而住在深渊的南方区域。
但下文直至本章末尾所论述的那些人并不研究这些奥秘,只是纯粹将信当作宗教信仰的全部,除了信和习惯性的敬拜之外就没别的了,因而随心所欲地生活。我蒙允许看到这些人,还与其交谈;他们住在北方区域的茅草屋里,这些茅草屋散落各处,由芦苇和灯心草抹上石灰建成,屋内的地面就是地板。那些出于属世之光知道如何通过推理确立唯信,并确认它与生活毫不相干的人当中,做得较为巧妙者住前面,较为简单者住在他们后面,较为愚拙者则朝向该区域的西部;他们人数之多,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他们被天使灵教导,但是,凡不接受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的,都被带往他们下面的地狱,并被监禁起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