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440

440.启9:11.

440.启9:11.“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它们的王,按着希伯来话,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名叫亚玻伦”表那些因欲望而陷入虚假,并通过彻底歪曲圣言而摧毁教会的人就在撒旦的地狱中。“王,就是无底坑的使者”并非表示在那里为王的任何使者,而是表示在其中统治的虚假;因为“王”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出于对良善的情感而处于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真理本身(20节);而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出于对邪恶的欲望而陷入虚假的人,抽象来说,表示虚假本身。“无底坑”表示他们所在撒旦的地狱(387,421节);“名”表示状态的性质(81,122,165节);在希伯来语,“亚巴顿”是指毁灭或毁灭者;在希腊语,“亚玻伦”也是这个意思;这是最表层事物中的虚假,这虚假通过彻底歪曲圣言而毁灭教会。在以下经文中,希伯来语的“亚巴顿”表示毁灭(destruction,或译摧毁、灭亡、灭没):
岂能在灭亡中述说你的信实吗?(诗篇88:11)
在神面前,阴间显露、灭亡也不得遮掩(约伯记26:6);
这本是火焚烧,直到毁灭。(约伯记31:12)
灭没和死亡说。(约伯记28:22)
在其它地方,“地狱(或阴间、阴府)”和“魔鬼”被称为“毁灭”或“毁灭者”(以赛亚书54:16 ;以西结书5:16; 9:1;出埃及记12:13);只是换了一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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