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437

437.“它们翅膀的

437.“它们翅膀的声音,好像许多车马奔跑上阵的声音”表他们的推理仿佛源自教义的真理,而这些出于圣言的教义真理都得到了充分理解,他们必为此而激战。“翅膀的声音”表示推理,因为“飞”表示领悟和教导(245,415节);“车”表示教义,稍后就会看到;“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298节);“许多马”表示充分理解;显然,“奔跑上阵”表示战斗的激情。“车”表示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神的车辇累万盈千,主在他们当中。(诗篇68:17)
耶和华用云彩为车辇,藉着风的翅膀而行。(诗篇104:2,3)
耶和华啊,你乘在马上,你的车是得胜的车。(哈巴谷书3:8)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车辇像旋风。(以赛亚书66:15)
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20,21);
我必除灭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撒迦利亚书9:10)
我必倾覆列国的宝座,倾覆战车和乘在其中的。(哈该书2:22)
你去设立守望的,使他将所看见的述说;他看见战车和一对马兵,以及骆驼车和人的车,他就说,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以赛亚书21:6-7, 9)
由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所有先知也是(8节),所以他们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和它的马兵”,因同样的缘故,以利亚被看到因火车而被接往天上去了,并且以利沙的少年人看见火车和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2:11-12; 6:17; 13:14)。此外,其它地方也出现“车或战车”(如以赛亚书31:1; 37:24; 66:20;耶利米书17:25; 22:4; 46:2-3, 8-9; 50:37-38; 51:20-21;以西结书26:7-8, 10-11;但以理书11:40;那鸿书3:1-3;约珥书2:1-5;撒迦利亚书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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